每年的旅游旺季,总会有人在景点的不道德行为被曝光,总感觉对他们应该加重处罚,全部按故意损毁文物罪,法律明文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门旅游本来是一件, 寻找美、发现美、体验美的好事, 在休闲游玩的过程中, 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反映着个人的文明素养 文明旅游,从现在做起, 从你我做起!
每次旅游都会需要这样的人在文物上刻字,这名字出现在上面,全国人民都知道你没素质了,像这种情况必须严肃惩罚,限制旅游,不能让这种歪风再刮起来,必须遏制住,这是对文物的损坏。
在明孝陵刻名字,希望能恩爱一辈子是吧?但是,刻名字的小情侣想个问题哈,这是陵墓,你想想,墓主人有一天出来带着一堆公公和宫女遛弯,溜溜达达的看见这名字怎么想?会不会想“咦~这是当年给我陪葬的童男童女吗?我怎么没有印象啦?x公公,给朕带回来瞧瞧。”
太过分,麻烦那些素质低的人就不要来我们江苏南京了,我们南京人不欢迎且强烈抵制这样的游客!真的太过分,破坏我们的南京世界文化遗产! 现在都实名制了,建议全面普及信用评级,各种低素质行为应当列入个人信息档案,景区核查个人信息后,再决定这些人是否能进入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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