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开10倍剂量,这是医生粗心还是机器遗漏?但是医生不检查,护士也不看的吗?南宁附属二院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医院了!医院称病人符合出院条件,可病人家属称,男子还需要人护理,手脚不能动,一两年内丧尸劳动能力,而现在出院,回家了自生自灭吗?医院导致的后果当然医院需要承担。
不能脱离陪护,状态还没完全清醒。医院凭什么要求出院呢?出院以后的相关赔偿,你们又不愿给,这也太霸道了吧。如此医院,难道真不顾神圣职业的形象了吗?建议当事人走司法途径或者申请司法救助,严惩这样的不良医院。
医生开错药量肯定是有失误要负责任的,但你去开药,医生告诉你一次要吃20片,你不会有所怀疑吗?不会想再跟医生确认下吗?所以我觉得,服药的人也要为自己生病负一部分责任的。要求医生或者院方赔偿一些损失是要的,但应该合理。对此,你怎么看?
第一:药盒上贴的明显是机器打印的,追究医院责任。 第二:病人家属所要求的赔偿合情合理。 第三:作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竟然犯这样低级错误,作为当地监管部门要进行惩罚。 第四:该病人刚刚病情好转,医院就催家属叫病人出院,这样做事真的很不地道。没有责任感的医院,谁下次还敢去看病? 第五:如果病人家属跟该医院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这家医院。该事件应该属于“医疗事故”。
出了问题,医院首先想到的是推卸责任,怪病人隐瞒病情,如果不是医院开的药剂量有问题,即使病人再隐瞒病情也不会导致如此严重后果,所以看问题要看本质,事情成为今天这样的结果到底是谁的责任?医患矛盾为何一直让人头痛,就是当问题出了以后,双方都在扯皮,最终问题没有解决,反而会导致复杂化,所以当医患出现矛盾,应该由第三方介入,公平公正的鉴定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导致的?该承担什么责任要明确,很多医院以为推卸责任就没事情,很多悲剧的发生往往是不经意的,一个家庭支柱倒下,而且还花费80万医疗费,医院不承担一点责任,这会把人逼急的,狗急还跳墙,何况人呢?真的希望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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