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我手里,密码只有我知道,被异地盗刷,银行凭什么不赔?
深圳的这位女士,人在家中睡,卡在包中放,一觉醒来,卡里少了八万多块钱,原来是在千里之外的安徽被盗刷了。于是该女士将银行起诉至法院,银行辩称,是这位女士密码保管不慎,导致卡被盗刷。法院认为,银行未能有效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即没有充分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涉案银行卡内存款被盗刷,存在过错。同时推定该女士也有保管不慎的过错。判定银行与该女士责任七三分,银行赔付这位女生六万余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银行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理有据,和他们打赢官司还是有可能的。
我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是因为在刷卡的时候被可以复制卡片的pos读取了芯片信息,加上输密码时被微型摄像头拍下,这样犯罪团伙就可以复制一张银行卡盗取钱财。银行没有法院判决是不会赔付的,只能请律师提请诉讼才行!
大家在公共消费场合输密码一定要死死捂住,犯罪团伙已经形成严密分工了,基本钱很快就会转移几个账户洗掉,大家一定要警惕啊!
如果银行不能妥善的保管和识别用户的真实信息导致盗刷,根本就是信誉凭账出现了严重漏洞,我既然敢把钱存在你那里,你就要完全担负管理职责,凭什么你的失责要用户你去承担损失?要是这样随便一个的阿猫阿狗把用户几百亿资产刷掉用户都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客户人在睡觉存款却少了8万多 平安银行反说客户保管不当拒赔
平安银行深圳沙井支行一客户在家中午休时,卡里的存款被盗刷消费87300元,客户认为银行应当承担责任,银行却说客户保管银行卡和密码不当,不肯担责。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施女士在平安银行深圳沙井支行处开立了一张借记卡(磁条卡),设置了交易密码。2017年6月26日14时,涉案借记卡分两次在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ATM机上取款合计19000元、分三次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消费合计68300元。在取现及消费当时,平安银行向施女士发出了取款及消费通知信息。施女士当天在家中睡觉,下午14时40分左右看到取现及消费通知,发现存款被盗刷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平安银行深圳沙井支行称其严格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各项规定对储户的资金履行安全监管义务。施女士作为储户,负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的义务。刷卡人在交易时提供了与施女士银行卡信息内容一致的信息并使用密码进行交易,因此密码泄露或卡片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施女士承担。(运营商财经网)
这对于被盗刷的女士来说确实有些冤枉了,但按照现有的规定似乎并不能从法律上对银行进行失责问责,只能说日后大家在进行取款汇款时,要万分小心,可不能大意了。
客户认为自己的存款在借记卡在自己身上的情况下被他人异地盗取,银行明显未尽到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银行则认为客户密码泄露或卡片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客户承担。法院认定平安银行和施女士的具体责任比例为70%和30%,大家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
客户选择银行,为的就是资金安全这么容易被盗刷,银行还不反应自己的问题,还拒绝赔偿,这就有点霸道啦。还好判决给客户一定的补偿,不然的话这就是无妄之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