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等死吧!
我们不是神,在这种激烈的冲突之下,双方都已经打起来了,对方手里还有刀,你知道哪一下会被砍死。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谁能傻傻站在那等死。邻居拿刀前来已经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生命危险的前提,后又出手伤人有犯罪举动,毫无疑问这个时候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现实中,不法侵害往往事发突然,面对不法侵害时的特殊紧迫情境和紧张心理,多是出于本能反应,难以把握时机,难免会造成对方死伤。对于是否防卫过当,应该考虑到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考虑双方力量对比,避免作出过于严苛的裁决。
这个案子是否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反杀细节
村民举报村支书贪污,村支书的儿子多次持刀入室对举报人进行殴打和威胁,最后一次闯入举报人家中时,遭到了村民的反击。
至于村民如何将村支书的儿子杀死的,媒体一笔带过,所以我们也不好确认村民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只能做两个假设。
一,假如说村支书的儿子是在村民家中,持刀行凶的过程中遭到村民反抗,被村民杀死的,那村民就属于正当防卫。
二,根据媒体文章披露,村支书儿子是在村民家外的小路上被发现遭人砍死。假如说,当时村支书之子持刀入室行凶,遭到村民反抗,自知不敌,于是逃跑,村民对其进行追砍,追到家外的小路上砍死,那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所以说,具体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还是要看村民在什么地点和什么情况下对村支书之子造成的伤害。
农民于水法身上的命案:邻居带刀入宅“讨钱”,反抗吗?
“于三大晚上翻墙进到我家屋里,拿菜刀逼我给他400块。他拿刀背伤我眉头,又拿着刀与我媳妇发生撕打,这种情况下,让我怎么办?”回忆起20年前的冲突,57岁的于水法仍在为“面对危害是否应该奋起反抗”而苦恼。
于水法是河南省襄城县范湖乡西于村人,20年前,同村邻居于三持刀来到他家中“要钱”,冲突中,时年23岁的于三被砍身亡。
一审时,“于水法夫妇的行为系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未被采信,河南省襄城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他定罪免处,对他的妻子常鸽判三缓五。因襄城县检察院抗诉,许昌中院于2001年9月10日做出常鸽有期徒刑十五年,于水法有期徒刑十年的终审判决。
蹊跷的是,这份判决书未标明刑期执行时间段,判决在当年并未实际执行。于水法称,自己从未收到过判决书,直到2010年11月25日许昌中院以裁定书形式补充刑期时间段后,他和妻子才开始服刑。
刑满释放的于水法认为自己没错,坚持申诉。2019年9月25日,河南高院做出再审决定,指令许昌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此案。将近一年过去,再审仍未开庭。
总不能等死吧!
我们不是神,在这种激烈的冲突之下,双方都已经打起来了,对方手里还有刀,你知道哪一下会被砍死。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谁能傻傻站在那等死。邻居拿刀前来已经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生命危险的前提,后又出手伤人有犯罪举动,毫无疑问这个时候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现实中,不法侵害往往事发突然,面对不法侵害时的特殊紧迫情境和紧张心理,多是出于本能反应,难以把握时机,难免会造成对方死伤。对于是否防卫过当,应该考虑到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考虑双方力量对比,避免作出过于严苛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