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新闻记者从洪湖市公安局获知,该局峰口公安局查获1起不法打捞海产品案,抓捕1名嫌疑人,破获用以打捞的“地笼”8个,不法打捞的海产品36.3KG。
4月1日中午4时左右,该所收到上级领导转交的有关洪湖市螺官庄镇杨柴湖不法打捞线索,马上前去证据调查,当场抓捕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李某(男,71岁)。经审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待,他是禁渔期后第一次不法打捞,刚排水将放好的“地笼”捞上去,就被巡查工作员发觉。
当天中午,警察调查取证结束,将查获的36.3KG杨柴湖鲤鱼捐助给洪湖市救助站,合理合法高效率处理鱼获物,既严厉查处不法打捞个人行为,又展示出稽查个性化。
审理案件警察表明,现阶段恰好是禁渔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应用禁止使用专用工具、方式打捞海产品,情节恶劣的,将涉及到不法打捞海产品罪。期待每一个中国公民意识维护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严防不法打捞。
现阶段,嫌疑人李某已被依规实行刑事强制措施,案子已经查办当中。
编写:蔡静文
审批:杨 眉
三审: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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