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机场不明飞行物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过后很少有人提及?
2010年7月7日的萧山机场不明飞行物曾经引起轩然大波,在UFO界流传了很久,一直以来都有个萧山不明飞行物的类别,但事实上在此次事件之后并没有引起真正的大讨论,比如明显不如美军在2019年年底的公布的飞行员目击并记录的UFO事件,因为萧山机场不明飞行存在太多的漏洞。
萧山机场不明飞行物始末2010年7月7日晚8时40分左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两架准备降落的航班机组人员发现不明飞行物,通报了塔台之后紧急停止航班进出港,但空管中心雷达并无发现不明飞行物。其它准备在萧山机场降落的航班紧急北疆宁波和无锡机场,受到不明飞行物影响,航班晚点至少在3-4个小时以上!
根据目击者拍摄的照片,这次的UFO造型是雪茄形的,呈长条发光状,发出红白色光,似乎还有舷窗,飞行高度很低(不超过数百米),事情发生后上海、北京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杭州实地调查 ,最终调查结果是专家认为是飞机!
萧山机场的UFO真是飞机?我们找不到民航飞行员目击的照片,他们在空中视角比较好,但不一定有照片记录,毕竟并不会存在将飞行员所有视角的记录文件,有的只是大量存在的地面目击者拍摄照片!
其中最清晰、存在参照物的应该是这张照片无疑,应该是机场附近某个居民区拍摄的照片,专家应该是分析了这张照片后得出的结论是飞机,因为这张照片拍摄方式非常可以,建筑物存在虚影,这种曝光效果会导致景物成像会被大幅拉长,俗称的拍摄事故就是拖了,或者虚了(虚了也有可能是对焦不准)。
这种问题在拍摄过程中,快门时间比较慢,而拍摄过程中镜头位移造成的,比如曝光选择了1S,但一秒时间是很长的,手持很难保证镜头不一定,大致手持相机拍摄,曝光时间至少也要1/25以上(广角可以可以更久一些,长焦则需要更高时间的快门)。
从这张放大的照片看,这个UFO上的灯带的并不规则,而流动的,但其实并不是灯带,而是拍摄过程中的镜头位移+飞机的飞行移动+手持手抖造成了这种结果!很多延时照片中流光溢彩也是类似的手法。
这是其他恶搞的网友拍摄的UFO照片,当然拉这么长估计大家都回过神来了,相机的CCD有连续曝光的功能,但肉眼没有,所以照片会骗人的哦!
当然也有另一种说法,大意是当晚确实发现了不明飞行物,因此空管部门决定出港飞机停止起飞,降落飞机备降宁波和无锡机场,毕竟空管部门不会为了一张疑似UFO的照片而做出如此决定,但问题是空管部门停飞的命令在前,而照片在后!因此大批围观群众就开始猜测,当时的萧山机场确实有一个UFO出现,并且严重影响了空管对于空域安全性的判断,因此才决定机场停飞,而那张虚影的照片不过是事后补拍忽悠大家的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猜测似乎也有一些道理,但总觉得有部分阴谋论的假设在内,毕竟围观群众对于UFO的调查结果大都是采取不信任的态度,总觉得有真相被隐瞒了,而所谓的揭秘则不负责任的将所谓的真相选择性的展示给大众,最终造成的结果则是事件渐渐发酵,而始作俑者却在闹剧中各取所需,也许有朋友就是其中的一个棋子!
被误认是UFO的其它案例飞棍也许值得一提,曾经关于飞棍的报道盛极一时,而且央视走近科学也持续报道,当然现在大家都知道飞棍不过是监控摄像头CCD帧率过低所致,简单的说近距离的昆虫飞行速度超过了CCD每帧留下清晰图像的阀值,因此看到就是一个飞棍高速掠过!
飞棍不过是飞蛾掠过镜头前所致
还有火箭高空飞行的尾迹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误会对象,因为火箭在高空低压环境,羽流扩散与地面方式完全不一样,因此形成的尾迹是动态的,如果当时刚好能反射夕阳(高空还能见到太阳),那么大面积的误会就会发生,火箭羽流的高度很高,能看到的范围极广!
上面动图中可以看到羽流的扩散是非常夸张的,如果你根据地面上看到的火箭羽流分析的话,那么就掉坑了!
当然还有一种云也非常容易误会,比如飞碟状的云彩,上图中还是彩虹状的,会不会有朋友怀疑UFO躲在里面?
当然以上几种都是比较常见的误会现象,但肯定并不是所有的UFO现象都可以用大气光学现象或者其它飞行物误认来解释,去芜存菁留下的部分难以解释的UFO现象,可能是信息量不足以判断,也有可能是真的是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有待未来逐渐去揭开谜底!
从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我们的国民素质需要提高,当然大部分人都是好的,首先大家应该遵纪守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大家都去逃票,那么整个社会是不是都乱了套了?,能逃票的地方是不是真的很多?(火车票,飞机票,船票,电影票,动物园票,等等等等)并且而带来的是翻墙,跳水,扒车,等等等等,然后又是什么伤亡,索赔,打官司,真正等到事情发生了引发的后患无穷无尽,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国家的公务机关是不是应该有一些作为呢?尤其是哪个糊涂蛋法官大人一旦把这一类案例判定的不合理的时候,那么引发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总之我真心希望以后这类悲剧不要重演。
晚清四大疑案指的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1873年-1877年)、名伶杨月楼案(1873年)、太原奇案(1840年)、张汶详刺马案(1869年)。其中“张汶详刺马案”后来在电影《投名状》中有所展现。此案主角张汶详不过一海贼,而马新贻则是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手握军政大权的封疆大吏。此案一出引得朝野大震。
马新贻(1821—1870),字谷山,山东菏泽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进士。曾参与镇压太平军、捻军,历任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抚。同治七年(1868),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上午,当时马新贻在江宁府衙校阅例行月课的“阅射”完成后,在返回总督府的途中,遭到刺客张汶详的拦路刺杀,不治身亡,而张汶详则当场就擒。
事发之后,举国为之震恐。朝廷前后委派了数名要员审讯此案,历时半年之久,方成“定谳”,认为张汶详是挟私报复,怀恨刺杀总督大员。并将他处以凌迟极刑。
尽管此案已经被定案而且犯人也已经赴法,但是当时人对此案仍有种种怀疑,以至谣言四起。渔色负友、通回卖国、丁日昌买凶、湘军高层买凶、反洋教者买凶之说纷纷涌现,真相至今仍然是一个谜雾。但是越来越多的人人相信马新贻之死、刺马案的审理与湘军的关系密切。马新贻为人禀性刚直,于浙抚、江督任内,简练亲军,尤其是对纵恣不法的湘军,力加裁抑,引得湘军不满,必欲除之而后快。所以湘军高层买通张汶详刺杀马新贻,并在口供上作了手脚。
11月26日上午9时左右,江北区庄桥街道原李家村地块外围空地发生爆炸。爆炸威力相当巨大相当于一小小原子弹爆炸,周边居民的房屋受到严重的破坏,范围相当广。截至当晚20:50,事件造成2人死亡,4人重伤,15人轻伤,2人失联,失联2人最后也证实已经死亡,还有部分周边受影响群众在留院观察,警方与政府也尽力抢救,调查并善后事宜。
强台风“海葵”8号凌晨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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