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奇闻818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官”和“吏”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举制度,很好的解决了我国封建社会官员的来源问题,并保证了其质量。要想做官,便需要参加科举。官员在处理政务时,衙门里还会有很多的吏员进行帮助。
那么,“官”和“吏”有什么区别呢?当官需要科举,要想当吏,需要通过哪些途径呢?
其实,吏的产生非常早。战国时期,就有文字记录,《战国策·齐策》:“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吏,治人者也。”而古代的“官”,也是用来治理人民的。事实上,先秦时候,“官”和“吏”是常常不分的。
《左传》:“王使委於三吏。”这里的“三吏”就是指三公,也就是“太师、太保、太傅”, 杜预注解说:“三公者,天子之吏也。”可见,“吏”的地位非常高。
《逸周书·大匡》:“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於大庭。” 西晋孔晁注解:“三吏,三卿也。”三卿,也即司徒、司马和司空。虽然地位略低于三公,但是在朝堂上,也是很高级别的官员。
《史记·李斯列传》:“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这里的“小吏”是“小官”的意思。
《国语·周语上》:“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这里的“百吏”是指公卿以下的百官。
由以上可以看出,先秦时期,“吏”就是“官”,不论官阶高低,都可指代。所以它们的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世袭制,一种是按照军功授予。
到了秦汉时期,官和吏逐渐有了区分。《汉书· 百官公卿表》记载:“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皆秦制也。”
县令、县长属于长官,县丞、县尉属于长吏,斗食、佐史属于少吏。县令(长)是一县之长,县丞、县尉作为副手,共同治理。这时,吏的地位已经逐渐低于官了。至于斗食、佐史等少吏,则地位更加低了,和后期“吏”的地位差不多。
这时,吏的来源有以下几种:
一是“推择为吏”,即推举选拔人才为官。《史记·淮阴侯列传》:“始为布衣,贫无行,无得推择为吏。”意思是,早年韩信因为贫穷和品行不端,不能被推举为官。
二是考试取吏。即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为官,颇有点像后世的“科举取士”。《高祖本纪》记载:“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也就是说,汉高祖刘邦就是通过考试,做的亭长。
三是通法入吏。即熟悉法令者,考核通过即可做法吏等官职。汉朝建立后,萧何制定了《汉律九章》,熟悉此律者,就可以做官。
虽然吏员的官阶比较低,但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还是很大的。
周勃是汉朝的开国功臣,后来又平定诸吕叛乱,有功于汉朝,曾两度拜相,历史上,真正做到出将入相的寥寥无几。但是后来却被人诬陷造反,被逮捕入狱。
周勃很恐惧,不知道如何解释。虽然他之前战功赫赫,地位尊贵,但是现在入了监狱就不一样了,狱吏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频频欺负他。最后迫于无奈,周勃只得低头,拿出千金贿赂狱吏。这时,狱吏才转变态度,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周勃的长子娶公主为妻,让公主向太后去求情。
狱吏的方法果然有效,后来,周勃出狱,十分感慨的说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意思是:“我曾经率领百万大军,然而怎么知道狱吏的尊贵呀!”而著名的飞将军李广,就是因为不想面对刀笔吏的羞辱,才畏罪自杀。
后来,到隋唐时,“官”和“吏”正式分开。吏的地位越来越低,最后变成不入流,即“不参官品”。这时的吏,不在政府的行政体系内,不享受朝廷的俸禄,是由政府官员雇佣他们,给他们发放俸禄。
清人陈宏谋曾述及官、吏关系曰:“有官则必有吏,有官则必有役。周官有府史胥徒之名,唐汉以后名称不一,职掌则同。盖居官责无旁贷,事有兼资,抱案牍,考章程,备缮写,官之赖于吏者不少。”这里还表明了“吏”的职责,更多的侧重于文书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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