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强奸美女的、也有强奸老大爷的,但是你听说过强奸“准丈母娘”的嘛?而且不是因为美色,仅仅是为了报复就强奸丈母娘,这个让人苦笑不得的案件并不是故事,而是正在发生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
四川泸县法院曾发生一次案件,一男子因不满“准丈母娘”反对女儿和自己一起,竟然心生恶念予以报复,将准丈母娘骗出强奸。该法院近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现年30岁的李某与女友黄某认识多年,两人感情特别好,并且同居4年,同时有一个女儿,原本早就打算结婚的他们,因为黄母张某的长期反对,结婚证迟迟没有办理。面对“准丈母娘”的可以刁难,李某百般忍让并没有让张某改变想法,而长期的折腾也让李某的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一天晚上,张某来到李某的住处照顾女儿黄某。李某以外出帮忙搬轮胎为由,将张某骗骗出想要报复,持刀、威胁、捆绑各种方式同时进行报复。而过程中,李某却被冲昏了头,产生了一个可怕的的报复想法,撕开张某的衣服,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张某在亲人的陪同下报了警,李某随即被抓获。
泸县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李某故意绑架被害人,同时采用持刀、捆绑、殴打、语言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刑律,已构成强奸罪,但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而“准丈母娘”作为被害人的提供了书面谅解。为维护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李某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这起男子为报复强奸岳母的离奇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棒打鸳鸯却是会产生悲剧,但是可以报复也不是解决办法,因此遇事理智解决才是正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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