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人类的历史,执行对犯人的处决,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引发争议的话题。处决是对个人、机构或是对政府所犯下的十恶不赦罪行的一种处罚。从绞刑架到注射死刑,死刑的执行范围涵盖了不同等级的残忍方式,并且在每一个事件的节点都曾爆发过围绕为正义而杀人的道德依据的争论。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如今对犯人处决死刑的时候,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枪决,这也被人们认为是最严格、最极端的一种处决方式。然而,如果大家看过影视剧或者是有关书籍的话,就应该知道处决犯人的时候,一般都是一整个行刑队的士兵对犯人执行枪决,那么为什么要十几个人一起开枪去处决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犯人呢?原因你可能想象不到。下面便让我们来说说,行刑队的人员配置的考虑。
我们都知道,在行刑队中一般都配有六个人到十二个人,并且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往往是全部士兵都要开枪,但是我们也清楚,其实如果要处决犯人的话,一个人就可以单地做到,为何非要整个行刑队十几个人都来开枪处决呢?
其实,这主要是为了行刑队的士兵考虑,这要从心理上的原因说起。下面用越南战争来举一个例子。
在越南战争时,有一个数据是:美国人评论每50000多发子弹,才能够打死一个北越士兵。也就是说,战争中的绝大多数子弹都是浪费了的。要知道,这些士兵在打靶的时候,其精准度可是很高的,至少也不是这种50000发子弹才能杀死一名士兵的水平,那么为何到了战场,差别就这么大呢?
从客观上来说,战场上的情形太过混乱,命中率低也是正常,再加上心理上的紧张,会导致命中率急剧的下降,但是导致命中率低到离谱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根本就不想杀人。尽管,他们知道对面是敌人,但他们首先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可以的话,相信绝大多数的士兵都是不愿意向人开枪的。
而这对于行刑队就更不用说了。在战场上是两军交战,因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对于士兵来说,射杀敌人可能还没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
但是,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就完全不是这样了,毕竟这些犯人或者战俘,往往都是手无寸铁,根本没有任何还手能力,因此行刑队的士兵们,其实都不愿意这么做,他们内心会觉得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有的士兵在开枪的时候,会故意不射中致命部位。因此也曾经出现过行刑队开了数十枪之后,竟然还没能处决犯人的例子。
据纪录片《沉默之像》中记录,一位行刑队的前头目伊农说,他以前有位行刑队员,每天都要爬到棕榈树上去做祷告。
并且,据专家们分析,比起近距离格斗的士兵们,炮兵以及轰炸机飞行员们活得会更轻松一点。因为他们基本就不会直面惨烈的战斗现场,也不会听到敌人说话,同时也不会看到敌人们因伤痛而扭曲的脸……即便是在战争这样的场合,人们心中的人性也是难以克服的,特别是对会正面着将被处死的犯人的行刑队来说,克服心理的人性开枪射杀,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这也解释了为何行刑队会有那么多人。
在1944年的法国,乔治·布林德作为一名法国抵抗组织的成员,他在被抓住之后被判处了死刑,而面对德军的重重枪口之下,他竟然露出了笑容。试问,行刑队此时怎能后平静地开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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