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记载元朝末年的元顺帝时已经显现了藏传释教的宫廷畸变。所谓“哈麻及秃鲁帖木儿等阴进西天僧于帝,行房中运气之术,号演揲儿法,又进西番僧善机要法,帝皆习之。”
印证《元史》“哈麻传”之记述“哈麻尝阴进西天僧以运气术媚帝,帝习为之,号演揲儿法。演揲儿,华言大喜乐也。”、“其法亦名双修法。曰演揲儿,曰机要,皆房中术也。”
该轨范近代学者认为是元末汉族史学者对藏传密教修法的歪曲,这种在汉族传统文化语境中被视为“淫戏”或许“房中方术”的器材,于藏传释教的宗教语境中倒是将一切懊恼返为道用,即身成佛的“大善巧轻易”。
首先这个汗青宗教畸变一定发生过,否则就不会在明代显现宗喀巴的宗教改造,从新强调严守戒律等问题了。其外“演揲儿”其实在宋代的大量翻译的密教经典已经有了眉目,如《大悲空智金刚大教王》、《机要相经》等已经有了法理的“悲智双运”以及事项上的“男女双修”。对这些经典迎合皇室淫乐需求的歪解性实践,在元末成为宫廷乱象以及反元的一种宗教史学论述。
“帝乃诏以西天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这种现象在《元史》中有响应的印证,如“泰定二年(1325年),西台御史李昌”谏言“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克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妇。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馀匹,较之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驿户无所控诉,台察莫得谁何。且国度之制圆符,本为边防警报之虞,和尚何事而辄佩之?乞更正和尚给驿法,且令台宪得以纠察。”记述了僧官佩金字圆符,往返185次,用马840余匹,干嘛呢?“迫逐男子,奸污女妇”,知足所谓的番僧“供养”、宫廷之“乐”。
“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元代诗人“萨都剌”的“上京即事”即有“凉殿参差翡翠光,朱衣华帽宴亲王。红帘高卷香风起,《十六天魔》舞袖长。”上京即滦河上游区域,今多伦区域。萨都剌,“泰定四年进士,授应奉翰林文字,擢南台御史,以弹劾显贵,左迁镇江录事司达鲁花赤,累迁江南行台侍御史”,其时人记其时事,可见却有如许的跳舞。还有瞿佑也写过《天魔舞》“天魔舞,筵宴开,驼峰马乳胡羊胎”、“天魔舞,不知危。高丽女,六宫妃。西番僧,万乘师。回纥种类皆台司,汉儿回避南人疑。天魔舞,乐极悲。察罕死,孛罗归。铁骑骤,金刀挥。”可见宫廷之豪侈与哀思。
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号所处室曰皆即兀该,华言事事无碍也。君臣宣淫,而群僧收支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著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皇太子年日以长,尤深疾秃鲁帖木儿等所为,欲去之未能也。”可见元代末年宫廷的宗教崇奉的玷辱和畸变。
“事事无碍”是释教华严经所立四法界之第四法界,“谓诸法之体用虽互异缘起,各守其自性,然事事相望,多缘互应而成一缘,一缘亦遍及资应为多缘;力用交涉,互相并存而无碍安闲,重重无尽。”将宫廷淫乐视为“事事无碍”境界,即后世所诟病的元代宗教乱象,最终是以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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