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从皇太极起头皇帝的女儿均称为"公主"。
清朝贵胄之家女儿成为“格格”。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罗一样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起头称为“公主”,并划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
“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一、公主:
皇室所生后代,遵照其母亲的品阶分歧,封为固伦公主,和硕公主。
固伦公主一样为正宫皇后所生之女,和硕公主一样为嫔妃所生之女。
固伦公主与和硕公主:
1、从所生养的母亲来看,固伦公主一样为皇后所生之女才能够被封爵为固伦公主,而和硕公主一样只是妃嫔所生之女;(破例情形:为了攀亲的需要,或是皇室喜爱,有时候会把宗室之女或是妃嫔之女,晋封为固伦公主,如固伦和孝公主,下嫁和珅子;荣寿固伦公主,奕欣长女)
2、从品阶上来看,固伦公主较为尊贵,相当于和硕亲王品阶,和硕公主相当于和硕亲王世子品阶,要比固伦公主低一等;
3、字面意思来看,固伦在满语中的意思透露是国度,和硕的意思透露是处所;
4、从公主朝服装饰来看,固伦公主的朝服装饰比和硕公主的装饰加倍的贵气,如固伦公主之朝冠,垂绦金黄 色。和硕公主之朝冠,顶镂金二层,饰东珠九,每孔雀饰东珠六。
二、格格:
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尊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申报中有称苏麻喇姑(孝庄文皇后的侍女,曾抚育康熙帝)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
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稗类钞》称:“亲王之女称郡主,郡王及贝子、贝勒、辅国公之女称县主。然除公主外,虽有郡主、县主资格,如未奉有正式封号者,皆统称格格。粗略称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处子为多。若其长女,未得正式之封号者亦罕。”
此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清史稿》记载雍正帝的孝圣宪皇后“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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