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醉汉?别拿喝酒说事,说到底还是人品问题。一个品行不端的人,喝酒就是一个借口。判他17日刑拘算轻的,这人和行为太恶劣了!醉酒不应该是违法犯罪的借口。
酒后无德,拘留十几天还是轻的,铁路行业应直接把他打入黑名单……
?怎么感觉这个醉汉是按照“公共场合寻衅滋事”的罪名判的拘留[汗]反而忽视了猥亵的罪名?上网查了一下猥亵罪的量刑标准,最低的都是拘役六个月[疑问]不知道这个十七日是怎么算的....再多说一句,真的有人会如此“发酒疯”吗?我见过的醉酒之人都是半睡不醒的状态,哪还有精神去骚扰他人,感觉多半是借着酒劲借题发挥罢了....
应该建立铁路及公路长途客运的黑名单共享联网制度。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排除一些安全运营上潜在的潜在人员运营隐患。有些人性格里的暴躁是不可能轻易更改的,只能发现了就列黑名单,防止万出现在公路客运大巴运营行驶过程之中直接抢司机方向盘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记得之前有一个醉汉半夜调戏女孩子,发现对方是女警察后秒清醒掉头走的事件吗?它们是真醉吗?找借口犯罪罢了。还有,火车上卖什么酒啊?一会不喝能憋死?高铁不让抽烟我见也没几个烟鬼憋死啊。把烟酒全禁了,影响别人不说,这还有了犯罪的借口了?[话筒]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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