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陈大爷儿女双全,也都已经长大成年,而自己名下又有两套安置房,一套用于收租,一套自住,这不是很完美的退休生活嘛。可是陈大爷偏偏不按照常理出牌,“重男轻女”,老了老了,最终落的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而自己最宠爱的儿子,还对自己不管不顾。哎!给法官的判决点个大大的赞!有些人就是不能这么被惯着!《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从该条规定来看,禁止任何人侵入,这里的任何人指的是住宅所有人或有权使用人以外的第二个人。陈大爷撬锁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其前妻张大妈和女儿共有,该房子与陈大爷没有半毛钱关系,陈大爷撬锁侵入的行为侵犯了张大妈和女儿的住宅权。现在是法治社会,陈大爷的那一套“女儿的房子也是我的房子,我为什么不能住进去呢?”不仅在在法理上说不通,即便从情理上也讲不过去,陈大爷明明是有两套房、有钱的人,却为了给儿子还贷,把两套房全部出租,儿子拿到钱不给父亲一个落脚的房间,这是陈大爷“自找的”。陈大爷为了补贴宝贝儿子,把负担全部给女儿,这不就是让女儿成为现实版的“樊胜美”吗?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即便陈大爷没有抚养女儿,女儿也要赡养陈大爷。只不过,陈大爷应当与女儿友好协商,这种直接撬锁的方式,不仅违法,还伤害了与女儿之间的父女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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