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作身亡,才出事第二天就被踢出工作群。可想而知这家公司有多无情,赔偿多少先不说,这么着急踢出工作群是觉得可以逃避责任吗?想撇清关系也不应该这么着急吧。公司把活都外包出去,又不给员工买保险,也不签订合同。不出事可以省一笔,出事了却又可以推脱责任。赚钱不是这样赚的,一家好的企业就应该有良心,这才能走的长远。
6月7日,刘先生因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据悉,刘先生是小黄鸭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共享电动车电池更换管理员,家属称事发第二天刘先生就被踢出了工作群。记者找到小黄鸭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称换电池的工作已经全部外包。记者联系外包负责人,对方表示刘先生5月21日来上班,事发时仍在试用期,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同意走法律途径处理。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
5月21日上班,6月初就发生意外,还在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那算正式工人吗?算工伤吗?事发时在作业,但是电动车是刘先生私有的,不是共享电动车。为什么被移除工作群,这个公司换电视的工作完全是外包给别人,所以就算刘先生家属要找,也是找承担外包老板。临时工和正式工,该何去何从?刘先生被移出工作群正常还是无情?
男子工作身亡,才出事第二天就被踢出工作群。可想而知这家公司有多无情,赔偿多少先不说,这么着急踢出工作群是觉得可以逃避责任吗?想撇清关系也不应该这么着急吧。公司把活都外包出去,又不给员工买保险,也不签订合同。不出事可以省一笔,出事了却又可以推脱责任。赚钱不是这样赚的,一家好的企业就应该有良心,这才能走的长远。
这才是真正的“人走茶凉!”刘先生是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走人,不管是否签订了和或者有没有购买保险,工作所在的公司肯定是要承担点责任吧?但是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哪一方,还有一个就是5月21日上班,到了6月7日,将近20天,这个行业需要这么多天的试用期吗?
首先,出事第二天,就把这个员工给踢出群聊了,如果不是找记者帮忙,估计家属连公司的领导都见不到吧,更别说别的赔偿……这样的公司也是有够冷血的。其次,试用期也需要签订合同和买保险,公司没有做到,所以最后公司老板所谓的可以先垫付三十万,看起来挺高尚挺和善会给自己贴金,实际上只是他们应该做的罢了。最后,家属的重点不要放在踢出群聊上,这不重要,只能证明他们确确实实是冷血无情罢了,重要的是走好法律程序,拿到应有的补偿,和这样的企业没有必要谈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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