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哥走红,是因为其做人之质朴,三元一碗的拉面,十五年没涨价;老奶奶的走红,是因为其看事之通透,“我觉得人老了之后应该有个价值”、“只要钱来得正道,没有不容易的事。来得不正道,再容易也不容易”……
这两位,可以说,都是民间为数不多的正能量的代表。
但是由于他们突然爆红,却引来了一种主播网红们围观,君不见,拉面哥的摊前和家门口,都被各路大神层层包围,他们为了蹭热度,不惜丑态百出哗众取宠。把好好的正能量,硬是掰成了负能量,对拉面哥本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对社会上的价值观带来了不良的冲击。
如今,摆摊老奶奶也要面临这种境地了,但看事通透的她,选择了暂停摆摊,让这些主播网红们,也冷静冷静。
流量带来的负面影响,实在令人感到厌恶。任何人都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人家一大把年纪,哪经得起你们年轻人这么折腾?好手好脚的,去哪里不能赚钱?非得蹭老太太的流量与人气?建议老太太家属报警,处理下这么一群不知好歹的低俗网红。
一个96岁的老太太本来也就卖饼赚点生活费,但是走红了大家去让她更不可开交。有一个网红问她“您的家人在哪?”她不客气的回答“在地球上”。也许老人只是做了30年,不舍得丢掉这个手艺,祸不及家人,难道网红又想消费别人的家人,年纪这么大让老人出来挣钱?这些网红除了赚点击率而已消费别人,还真的是一无是处。
放过这位老奶奶吧!之前的拉面哥火了后,就让网红搅和的烦不胜烦,正常出摊都成了问题,好不容易热度下来点了,现在这位96岁的老人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一堆人举着摄像头围着老奶奶问来问去,拍来拍去。近期在一些视频平台上刷到了一些这位奶奶的视频,问题都差不多,全是:多大岁数啦、怎么不在家养着、这么晚还出摊等等,这些人博够了关注数就走了,不说耽误了老奶奶的生意,还让老人家不胜其烦。要是真心疼老人,就应该远远的拍摄,配个音乐文字就好了,围着人家摊位,随便动人家的食材,说着一些无聊的无关痛痒的话题,真够没劲的。他们有些人想深入挖点料,或者引导老人说什么没人管啊什么的,但老人一直说是自己想出来做。现在老人休息了,希望她调养好自己的身体,对于出摊,主要生活无忧,老人愿干点啥都挺好。希望那些网红们别再跟风拍了,整点自己的原创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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