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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要干嘛? 哥哥持刀砍弟弟被反杀掐死

时间:2022-01-07 04:44:47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村里都是邻里邻居,肯定会比较熟悉谁是什么样的性格,所以认为新闻中的哥哥酗酒,并且长期带刀,是情有可原的,出现村里联名请求从轻处罚是人之常情!检察机关认定弟弟是正当防卫,不予批捕!那什么是正当防卫呢?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到底是要干嘛? 哥哥持刀砍弟弟被反杀掐死

如果这不是正当防卫,那什么行为才算是呢?张强这种人赚钱从来不养家,也未尽到赡养义务。一喝酒就开始耍酒疯,不仅如此,喝了酒还带刀吓唬小孩子。这样的社会败类,谁都不希望他活着。再说他弟弟张伟也就因为叫他把手机调小声一点,别影响母亲休息。他就拿刀要把弟弟砍死,弟弟在期间如果没有反抗,岂不是要活活被砍死。张强这种社会败类,死有余辜。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次事件中,张伟当时正在遭受张强的暴力侵害,张强的行凶杀人行为对张伟的生命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张伟基于此作出反击的,是正当防卫。而且,就算张伟的防卫行为造成了张强死亡的结果,亦不属于防卫过当,此谓特殊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

都是情同手足的亲兄弟自相残杀,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呀?现在的人法律意识确实是增强了,但是还是有一部分冲动的人,冲动一次毁掉一生。有什么事到法院去说不是更好吗?这个弟弟“反杀”之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有56人联名信求轻处,看得出来他还是有点冤的,不过法律就是严肃的。希望法律之外还有恩情,能够为这个弟弟申冤。

何止是正当防卫,简直是除暴安良

黑龙江某村的这个弟弟,老实本分,一直在家务农并赡养母亲。他的二哥却好吃懒做酗酒成性不管母亲,还喜欢随身带刀,经常在村里横行霸道。 这天晚上二哥手机音乐声音太大,影响了母亲休息,弟弟过来劝说,反被哥哥暴打,弟弟反抗,母亲拉架,哥哥厨房操刀砍了弟弟,弟弟反抗中掐住了哥哥的脖子,导致哥哥窒息而亡…… 之后村里56名村民写联名信请求从轻处理弟弟。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弟弟属于正当防卫。 依我看,这何止是正当防卫啊,简直是除暴安良,为村里和家里除了一害。村里就该把弟弟当做英雄似的迎接回来。

哥哥砍伤弟弟后被“反杀” 56人联名信求轻处:死者长期酗酒随身带刀

3月23日晚,黑龙江省龙江县某村发生了一起命案,张强持长刀猛砍弟弟张伟的头部,头中两刀的张伟在反抗中将哥哥掐死。该案由龙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在检察机关收到的卷宗内附了一封56人的联名信,请求从轻处理张伟。 经多方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张伟系正当防卫,不予批捕。 张伟出生于1979年,从未离开过村子,也没有结婚生子,一直照顾着年迈的母亲。 张伟的父亲50多岁的时候患癌去世,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欠了十多万的债。 张伟是家里老三,大哥长期在外地务工,家里常住的,还有二哥张强和母亲。几年前,一家人贷款买了5头扶贫牛,张伟又找了份护林员的工作,尽力增加收入、照顾母亲。 据了解,多年前,张强外出打工,曾在北京因故意伤害被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 张强不爱待在家里,靠打零工挣钱。知情人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张强和母亲住在东屋,张伟住在西屋,张强回家后也很少与母亲和弟弟张伟交流。张强挣的钱只够自己喝酒,更别说赡养母亲了。 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张伟对哥哥不顾家、不孝顺一直颇有微词,对哥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有一次兄弟俩还发生过比较大的争吵,原因是两人约定好了,家里承包地挣的钱用来做母亲的生活费,但张强后来并沒有也不拿出钱来。 除了在家里不受待见,张强也是个让全村人“头疼”的人物。村支书盖某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张强非常喜欢喝酒,喝酒后爱惹事生非,会随身携带刀具,酗酒后还拿刀吓唬过小孩,这让大家感到害怕。张母就说过,张强这样喝酒闹事,迟早有一天会出事。 3月23日这一天,张母担心的事也发生了。 晚上8点多,张母和张伟在家吃过晚饭,张伟回西屋准备休息。张强从外面回来,在东屋玩手机,声音很大,拿东西也发出很大响动。张伟起身劝张强小声点,不要影响他和母亲,两人发生了争吵。 从事后调查还原的情况看,争吵中,张强先朝张伟脸部打了一拳,张伟也朝张强脸部打了两拳。厮打过程中,张强将张伟按倒在坑上,张伟将张强大拇指咬伤。后来二人分开,张伟回屋准备继续睡觉,张强则径直走向了厨房。 有着不祥预感的张伟从床上坐起来,鞋子还没穿上,张强已经站在床前,拿着厨房里一把40多厘米的长刀,向张伟头部挥去。 连砍两刀后,张伟头破血流,张强不顾张母在身后拽住,还想砍第三刀。张伟将哥哥扑倒在地,一手按住他拿刀的手,一手掐住他的脖子。张母见拉扯不住,忙跑去向邻居求救。张伟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村民赶到后,发现张强没了动静,有人摸了他的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了。 后经法医鉴定,张强系生前遭他人徒手扼卡颈部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张伟被鉴定为轻伤。 3月31日,公安机关就此案提请龙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龙江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注意到,一封该村56名村民向公安机关写的联名信,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张伟从宽处理。信中称,被害人张强有诸多劣迹,希望司法机关对此情节予以考虑。(封面新闻)

4月6日14时,这场开在“田间地头”的对犯罪嫌疑人李伟拟不批准逮捕检察听证会准时开始。本次听证会,由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魏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国家级技能大师、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压力机分公司机加车间班长吴作国,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律师协会会长、黑龙江四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查念华,齐齐哈尔大学哲法学院副教授李主峰、教师唐世齐,齐齐哈尔市人民监督员魏玉成,龙江县人大法制办副主任王铁忠等7人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参加听证。黑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部分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和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干警,龙江县人大、政协、政法委相关同志及该村村民200余人应邀旁听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龙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荆彦迪主持进行了听证调查,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播放了还原案情的模拟视频。进入评议阶段,7位听证员围绕检察官提出的听证问题,从法理、人情等角度发表了意见,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被害人李强先持致命性凶器砍中李伟属不法侵害,李伟躲避后与李强厮扯并将李强推倒,后顺势骑坐在李强身上制止李强,此时李强并没有放下刀,如果起身仍有可能继续砍击李伟,不法侵害的现实危险性仍然存在,对此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仍处于“正在进行”中。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时,李伟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不能过于苛求李伟的反击方式、部位、力度精确到刚好制止不法侵害。李伟对“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实施防卫符合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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