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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原因始末 男子21万存银行取钱时只剩99元

时间:2022-01-07 04:58:49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阮某在取钱的前一个星期却被人盗取21万余元,前后共十几分钟内连刷20多万,密码和磁条都无误,应该是阮某自己泄露了密码。但是银行为何不限额,去柜台领取较大金额的款项都需要预约,而pOS机却能一直刷,并且是20万。说到底,这还是银行的疏忽,所以承担70%的责任没有亏。

最新消息原因始末 男子21万存银行取钱时只剩99元

精神病发作都能去银行取钱,也是奇了怪了,银行人员难道都不能判断当时客户的精神状态正不正常?家庭既然困难,为什么要让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去保存钱?难道不应该保管的严一点吗?

银行卡被盗刷21万余元,瑞安一男子告了银行

2019年12月25日,阮某妻子去银行取钱时,发现卡内余额仅剩99元。通过查询账户交易明细发现,2019年12月19日23时许,前后17分钟内,该银行卡在龙港市的两家商铺通过pOS机刷卡消费7笔,共计人民币21.88万元。 2020年8月7日,阮某起诉银行,主张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银行认可的金融交易设备未能识别储蓄卡真伪,导致被持伪卡者盗刷,要求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银行则辩称,银行卡被盗刷系阮某一家对银行卡及密码随意支配、疏于管理导致密码泄露继而引发的结果。 法院认为,银行卡必须具有唯一的可识别性,由于涉案银行卡背面的磁条信息存在容易被复制的安全隐患,银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伪卡使用了密码进行交易,而密码的保管义务在使用者本人。阮某在其父去世后,未及时对涉案银行内存款进行依法处理,仍继续使用该卡,在使用过程中又存在将银行卡交由家人使用及告知家人密码的情况,该行为加大了银行卡信息及密码泄露的风险,同时也表明阮某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亦有过错。 瑞安市法院一审最终判决银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阮某存款损失153160元及利息损失,阮某承担30%的责任。

银行迎来兼并重组潮,银行合并后储户定期储蓄没怎么办?三种情况。 银行的兼并重组虽然不是每天都在发生,但也是经常发生,当你在一家银行办理了存款,而到期以后准备去取钱的时候,却发现这家银行已经不是存款的那家银行了,你是否很迷茫:我的存款怎么办? 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可能会经常遇到,但也不是每天遇到,一旦遇到了会怎么样呢?实际上根本不用担心,因为无论机构之间如何兼并合并,你的存款仍然可以在新的银行提取,还本付息都没有问题,主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几家银行合并成一家新的银行,那么这家银行将全部接管原有银行的债权债务,即你存款全部由新的银行接管,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目前最常见的情况是由几家小银行组建成一个相对大一点的银行,特别是由几家地市银行组建成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如果你的存款是以前的小银行,那么存款将成为新成立的这家银行的存款。 第二种情况是,几家地方银行联合组建成新的地方银行,这些银行的债权债务仍然不会受到影响,你的存款仍然可以到期提取。 除了几家地方小银行合并组建新的省级地方商业银行之外,近几年来,也多次出现一些地方小银行合并以后组建成地方银行。 因此,即使遇到小银行之间的合并重组,存款人也根本不需要担心存款到期以后的兑付问题,因为从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看,新的银行都要对原有银行存款负责还本付息。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是原有的银行破产后进行的重组,那么可能你的存款就比较复杂了。 也许我们正面临一个商业银行兼并重组的时代,每天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而对于存款人来说,最大变化可能会来自于你今天存款的银行明天已经不见了,而是换了一家银行,你的存款会怎样呢?

银行到底该不该赔?

南京的这位储户,由于和邮政银行局长有私交,她和亲戚10年间在江宁邮政岔路口营业点存款243万元,都是局长亲自上门给她们办理业务,结果在2018年取钱时发现,存款不翼而飞。 经查,这些储户的存款被时任局长时某宁挪用。2020年,时某宁被判刑。储户称,法院宣判后储户提出支取存款,但被江宁邮政公司拒绝。 我觉得从情理上来讲,谁骗的你钱,你去找谁,人银行也没收你这钱啊。 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局长是利用在银行的身份,才获得储户信任,所以银行也有责任。应该是储户向银行追讨,银行再找局长追讨。

你到邮局去取钱,他就只给现金,不会给你转到银行卡上去!说明中国的纸币还得用!

都55岁的人了,订个婚财礼就百万起,既然是回礼,那就直接从箱子拿几捆就行了,何必再去银行取钱,这是怕银行的人坐着没事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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