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良心可在不说,女方在这件事情中,发生烧伤是因为照顾男友母亲而起,难道不应该男友方承担责任?分手,早干嘛去了?
因为照顾男友母亲发生意外,男友可以分手,毕竟不能道德绑架,非让你照顾她一辈子,和她结婚生子。但凭曾经的感情加上你所亏欠她的,怎么样都应该对女子的身体伤害负责到底,至少要等到她能自理了,有收入来源了再说。这起悲剧告诉我们,没有婚姻的保障,不要掺和对方家庭里的事情,否则人家觉得你倒贴,还吃力不讨好,扯上了一辈子。
一个女生在没有结婚前就愿意去男方家照顾男友的妈妈,这足以证明他们彼此相爱并到了谈婚论嫁的节奏了。谁知造化弄人女生在照顾男友妈妈的时候遭遇火灾导致双脚、双手和脸都烧伤了。起初男方还算是很有责任心,在女生住院期间承担了大部分医药费并照顾她,可惜好景不长,男方两年后还是残忍的提出了分手,女生因为自己还在康复中找工作不易,所以提出要五万的分手费,结果被拒,真心觉得男生有点没良心 ,女孩毕竟是因为照顾他母亲导致今天的伤痛,既然在感情上已经亏欠该女子了,在金钱上面也应该有所补偿才是,不然女生所做的这一切也不值得了。
什么没有感情了,不就是嫌女朋友变丑了吗? 四级烧伤是什么概念,鉴定标准是这样描述的,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4级。 梁女士双手丶双脚,脸上留下大面积烧伤痕迹,想都不用想,容貌肯定大变。 梁女士照顾男友母亲时因粗心大意忘记关煤气罐阀门发生意外,就这个事,其实哪边都很无辜,但这件事是因梁女士照顾男友母亲引起,男友又是照顾又是出医药费合情合理。 然而或许梁女士被烧伤那一刻就注定了她们的感情会结束,说男友是负心汉也好,骂他太现实也罢,这大概就是人心吧。 但既然要分手,也该好聚好散吧,梁女士被烧成这样,她是有责任,难道男友就没点愧疚之心吗?她可是为了照顾你母亲才弄成这样的,现在要样貌没样貌,要工作没工作,索要5万块钱真的不过分,男友一次次这么自私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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