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入伍。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出狱后的孙小果,在昆明一宾馆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
1997年6月1日,孙小果又是在这家宾馆,还是在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孙小果当众强奸了张某某。
1997年6月5日,孙小果还是在这家宾馆,强奸了女学生波某某。
1997年6月17日晚,在兴绍饭店301房间,孙小果欲强奸幼女张某,张不从,孙小果指使崔凯、冉智对张毒打威胁,并强行留张在房内不准回家。
1997年11月7日晚,孙小果殴打侮辱17岁少女张某某,后事发,被抓。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狱中,孙小果的家人发挥巨大能量,把一个发明专利安在孙小果身上,同时联合狱警,使其减刑七年,实际服刑13年。
2010年之后,出狱后的孙小果改名,并摇身一变成为多家娱乐场所的老板。
2018年7月,孙小果因替一空姐打人,再次映入公众眼帘,并引起了警方注意。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2019年11月7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孙小果一审获刑二十五年。
2019年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3日,云南高院依法公开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执行死刑。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如今,孙小果终于伏法,不死人,也终于死了。但其背后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很难想象一个犯有强奸罪和黑社会性质罪的孙小果,在他的家人帮助下一步步从死刑到出狱,继续在社会上做着违法犯罪的事。在整个过程中,有的公职人员仅仅是为了领导的一句话而失去了自己工作的原则,由此丧失了党性,也失去了人民对他的信任。在细节中,蕴藏着无尽的玄机,也暗含着无穷的祸根。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工作中,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长期保持警醒之心,丝毫懈怠不得。
此前报道,全国扫黑办大要案督办组进驻昆明,将督促云南省有关部门加快孙小果案的办理进度。当时两个细节引起了人们的注意:1、这个全国扫黑办大要案督办组,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次成立,高层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2、督办组组长是王洪祥,王洪祥在政法系统工作多年,担任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他曾说:“要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法治的权威。”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孙小果父母职位并不高,却能利用金钱等交易织出整个关系网和保护伞,牵扯出那么多贪赃枉法之人,让一个犯案累累,手上沾满血腥的恶魔逃出生天,真是触目惊心!这起案件带给人们的反思太多太多了,如何加强监管,提升公职人员的思想觉悟,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事情。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小果的作恶多端不是一天形成的,父母对他无条件的溺爱,造成了他无法无天的性格;而父母之间的争吵打架,又使他的身边充满了暴力。在他社会人格形成之时,家庭暴力的影响伴随他一生,在此后的犯罪中也都一一表现出来,暴戾、自私、畸形的性格导致悲剧的发生。 今天,孙小果的母亲忏悔说“恨他”,但是孙小果又何尝不会“痛恨”母亲?倘若在他第一次犯罪时,他的母亲没有帮他改年龄脱罪、没有找关系保外就医,而是严厉的处罚,他的人生是否会有别样的走向? 最终,孙小果母亲无底线的溺爱,不但葬送了儿子,也毁了自己、家庭和朋友。 孙小果的案子是对我们的一次重大警示,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第一段教育,对孩子的性格、观念养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真正的爱孩子是从小加以管教,而不是无限溺爱。惯子如杀子,溺爱出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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