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我也指定不分,什么人呐!
要钱倒是积极,打胎的时候也干脆利落,怎么好意思。两夫妻结婚本身就还没有孩子,好不容易怀了第一胎,丈夫意外死亡,就立马自行去打胎。看不出这个女人对丈夫、对这个家有什么情意,但是要求分丈夫死亡赔偿金倒是理直气壮,真的是恶心人。打的一手好算盘,无非是没有孩子,再嫁也没有累赘,不嫁也能拿着赔偿金一身轻松,够狠。
公公婆婆做法不合法,但是人之常情,儿子死了,媳妇打掉孩子摆明是要和公公婆婆一刀两断开始新生活的,老两口生气不给也是正常,只不过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因此赶紧把钱分给前儿媳,从此一刀两断了吧!
丈夫去世公婆拒分儿媳赔偿款 公婆:她擅自将腹中胎儿流产
丈夫意外去世后,妻子叶某将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分割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补偿款,但是公婆以叶某未经他们同意擅自将腹中胎儿作流产处理无权获得赔偿款为由拒绝支付。女子能否获得丈夫的死亡赔偿款?公婆能否以上述理由拒绝支付?
记者今日获悉,广东五华法院审理了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依法判决公婆支付叶某72761.3元。
案情回顾 :儿媳与公婆闹上公堂争夺赔偿金
2016年7月,五华男子卢某在深圳工作时因意外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经深圳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确认卢某的雇主梁某及孙某共同赔偿卢某的父母卢某明、李某及妻子叶某死亡赔偿金550000元,并以三期分期付款方式将上述赔偿款付至卢某明的银行账户。
因卢某意外死亡,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及屋主另外分别补偿80000元、20000元,共计100000元给卢某父母、妻子三人。上述赔、补偿款中补偿款10万元已实际交付给卢某明,但至叶某起诉前梁某及孙某仅支付了177000元,未完全按协议按时支付赔偿款。因上述相关赔、补偿协议中均未明确该650000元的具体使用或分配方式,且死者安葬后,卢某明、李某二人已收到的277000元中未分配份额给叶某导致叶某不满。
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叶某将曾经的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分配已收到的赔、补偿款277000元中三分之一的份额。
庭审现场: 擅自将胎儿流产能否获得死亡赔偿金?
叶某称,作为卢某的配偶,她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款,但是对方一直拒绝支付,侵犯了她的合法权利。
卢某明夫妇称,不同意叶某的诉讼请求,安葬费等花光了所有已收到的赔偿款,且叶某未经他们同意擅自将胎儿作流产处理,其无权获得死者的赔偿金。
审理结果: 自行终止妊娠与本案无法律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或补偿金均是对死者亲属所造成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该款项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部分,而应归死者配偶、子女及父母共同共有的财产。叶某是死者的配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两人尚未生育子女,而卢某明夫妇为死者的父母,故双方均是卢某死亡赔、补偿金的共同共有人,且在人民调解委员主持下双方亦确认卢某死亡后获得的赔偿款归双方共同共有,而非单方占有,现卢某明夫妇领取部分赔偿款项后拒不向叶某分配赔偿金的行为侵犯了叶某合法的财产权益。同理,当地政府部门及屋主的补偿款共100000元亦基于卢某死亡所得,现卢某明夫妇未举证证实该部分款项确应单独归其所有,叶某系死者的配偶,其请求该款项予以分配,法院予以支持。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以等分原则处理。因涉案款项既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赔偿项目,也未对死者亲属应获得的份额、方式进行分配或约定,法院根据公平、等分原则,三位亲属平均分配,即叶某、卢某明、李某三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
此外,卢某死亡后,叶某自行终止妊娠与本案并无法律意义上的因果联系,且叶某的上述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范畴,故卢某明夫妇以叶某擅自终止妊娠为由不同意分配死者的赔、补偿款的意见,法院依法不予采纳。综上,根据相关计算标准,扣除卢某身故后必然发生的丧葬费后,叶某依法应获得72761.3元。
这对公婆真是无理取闹
宝宝在儿媳的肚子里,凭什么要经过你们的同意,你儿子已经去世,儿媳肯定有自己的担忧在,要是真的把小孩生出来有这样的爷爷奶奶,这儿媳日子指定也不好过,就因为终止妊娠就拒绝给儿媳钱,意思就是两位想独吞了
换我也指定不分,什么人呐!
要钱倒是积极,打胎的时候也干脆利落,怎么好意思。两夫妻结婚本身就还没有孩子,好不容易怀了第一胎,丈夫意外死亡,就立马自行去打胎。看不出这个女人对丈夫、对这个家有什么情意,但是要求分丈夫死亡赔偿金倒是理直气壮,真的是恶心人。打的一手好算盘,无非是没有孩子,再嫁也没有累赘,不嫁也能拿着赔偿金一身轻松,够狠。
不讲道理的公公婆婆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丈夫去世,公公婆婆拒分儿媳赔偿款,完全不符合逻辑程序,配偶才是第一继承人,为什么不是按套路来呢?
有些人的做法也太不偏激了不是?有位朋友嫁过去夫家,而夫家也是家境殷实,独子。好景不长啊!丈夫因为在一次交接货款是不幸跌进河里,当时也是晚上,马上报警出动无人机找寻,直到天亮才发现尸体,她丈夫此时只剩下条裤衩,说明他当时的求生欲望之强,也没留下一儿半女就这么走了。
朋友因此一蹶不振,经常一个人捧着鲜花来到丈夫的坟头,一坐就是半天!公公婆婆如今无儿无女,就把她当女儿,即可转账200万由她自由支配,如果要用钱尽管和公公婆婆讲。朋友娘家也是几代经商,家境也相当不错。但是,这里的传闻还是比较客观的,这种情况会被一些人认为是“克夫”,因此,她就这样空荡荡的心在夫家呆了几年,又去亲戚家帮忙打理生意,以此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减轻自己的伤痛。后来和一位其他市有缘人再次结婚生子。已经有好久没去打扰他们了。希望这里的公公婆婆都能通情达理,明白继承法,明白儿媳妇曾经的付出。
根据法律,继承也是有配偶先是第一继承人,对于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和赔偿款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她也是够狠的,估计有自己的考虑,最终法院酌情判罚,平均分配,也是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