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法治要多宣传一下
现在很多老人压根都不懂法,也不知道啥非法捕捞,那个年代都是能弄到什么吃什么。像近些年很多发生的打鸟、掏鸟窝等,这以前农村的孩子都当乐趣,哪能知道突然有一天还判刑,重点还是在于普法。
禁渔这个完全是破坏生态
这类法治要多宣传一下
现在很多老人压根都不懂法,也不知道啥非法捕捞,那个年代都是能弄到什么吃什么。像近些年很多发生的打鸟、掏鸟窝等,这以前农村的孩子都当乐趣,哪能知道突然有一天还判刑,重点还是在于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以这件事情的关键不在于捕捞了多少水产品,而是在于使用了禁用工具和在禁渔区捕捞,所以嘛确实没有什么好争议的。
看到这条新闻,就想起小学学的一篇课文,男主和爸爸去钓鱼钓到了一条大鲑鱼,后来爸爸让孩子放生了,因为这条鱼没有在规定的日期钓,违反了规定。
这位大爷贪图小便宜,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具有不可违抗性和普适性,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
长江禁渔,大拆渔船,
湘江边捕捞水产品被判2个月,大爷很不服气:几个螃蟹螺丝,加起来0.8公斤!
3月16日,湖南长沙,长沙法院审理“长江保护法第一案”,去年10月大爷自制虾笼网,在湘江边捕获0.8公斤水产品被抓,大爷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