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朋友早点绝交为好
好歹无偿帮忙接送了两年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要是请个人专门接送还不知道花多少钱呢!接送途中孩子摔下来也不是故意的,人家还特地去医院看望留了两千块钱,怎么不想想,人家要是不帮忙接连这两千块都省了。帮忙的时候觉得理所当然,出了点事就要跟你明算账,只能占他人便宜不能吃亏,这种人不能交。
济南一女子替朋友接送孩子致其意外受伤,法院二审改判不担责
济南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熟人和朋友关系,两家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上学。全职妈妈张女士无偿帮杜女士接送孩子两年半。一天接送孩子回家途中,杜女士的孩子佳佳从张女士电动车后座意外跌落受伤。经诊断,佳佳皮肤挫伤(左手环指、小指),住院6天,经医保报销后共支出医疗费7757.04元。事后,张女士去看望时留下2000块钱。事后,杜女士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赔偿佳佳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6657元。
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骑车带两个孩子违规赔偿5000多元。张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帮佳佳父母照顾女儿佳佳,双方未约定报酬,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张女士在从事帮忙照顾佳佳活动中致佳佳受伤,佳佳父母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女士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佳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佳佳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女士。”(澎湃新闻)
一审法院判决简直是扯淡,张女士全职妈妈不假,有时间也不假,但人家的生活开支不是杜女士夫妻负责的,帮助接送孩子完全出于好心,两年半时间一分钱没要,一次无意中孩子受伤,一审法院竟然判决杜女士承担5000多的费用,那孩子这两年的接送费是不是也应该结一下?要我说因为几千块钱,张女士两次上法庭,但是认清一个朋友,及时止损,挺值得。
张女士与杜女士是熟人兼朋友,张女士是全职妈妈,因两家孩子在同一所幼儿园读书,张女士好心帮杜女士无偿接孩子两年半。就单看上面这段文字,张女士这是在帮杜女士的忙。佳佳受伤这是意外,不是张女士有意为之,于情于理杜女士都不该要找张女士赔偿,何况张女士去医院看望佳佳时,还主动给了2000元。就冲照邓女士一家做人做事方式,张女士完全可以向其讨要这两年半接送孩子的劳动报酬。张女士一家也不能做白眼狼,孩子受伤谁都心疼。
喂不熟的白眼狼
济南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熟人和朋友关系,两家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上学。
由于两人的孩子在同一幼儿园,张女士又是全职妈妈,因此她无偿帮朋友杜女士接送孩子,坚持了两年半。
一天接送孩子回家途中,杜女士的孩子佳佳从张女士电动车后座意外跌落受伤,住院6天,共支出医疗费7757.04元。事后,张女士去看望时留下2000块钱。但后来杜女士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赔偿佳佳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6657元。
原本别人帮你接送孩子就是出于友情的无偿行为,你孩子受伤虽然和对方有关联,但也是意外事件,而且对方去医院看望还给你留了两千块钱,何至于非要为了几千块钱,伤了一个这么好的朋友呢?非要较真儿的话,这两年半,对方帮你接送孩子,帮你省了多少钱和时间呢?
这位杜女士,简直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幸好法院二审的时候判定张女士不担责,否则真是让好人寒透了心。
这种朋友早点绝交为好
好歹无偿帮忙接送了两年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要是请个人专门接送还不知道花多少钱呢!接送途中孩子摔下来也不是故意的,人家还特地去医院看望留了两千块钱,怎么不想想,人家要是不帮忙接连这两千块都省了。帮忙的时候觉得理所当然,出了点事就要跟你明算账,只能占他人便宜不能吃亏,这种人不能交。
张女士无偿帮杜女士接送娃两年,出意外张女士应该为其负责吗?本来也是因为顺路,加上也是两家交好才会顺便帮忙。出现意外谁都不想的,如果还要求赔偿就过分了,就几千块钱。我姑姑在村里也是去赶集,有一个妯娌让她坐小电车载着一起去,结果摔了妯娌,医药费也大概几千,可是她没要我姑姑花钱,她也说了她自己要求载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