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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结果如何? 前妻做试管产子男子被开除公职

时间:2022-01-07 07:05:17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其实李某生了双胞胎男孩还是开心的,毕竟是做了三次试管婴儿才能成功的。但是因为生两个变为超生了,他的公务员当不成了,这个才是最大的打击。于是反敲医院一笔,可明明是自己隐瞒了真实的婚姻状况,医院也不是中情局,看到结婚证明就想到是夫妻了。

究竟结果如何? 前妻做试管产子男子被开除公职

以为离婚就只是签字就可以,那结婚证不是一人一本的?不知道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的?成年人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真是匪夷所思啊。而且既然打算要离婚,就应该去医院告知一下,不同意前妻做试管婴儿。这一切的结果都是你自己造成的,有何脸面状告医院?

这个处理办法确实没毛病。 自己身为公务人员存在侥幸心理,隐瞒离婚的现实,提交不符实的材料,还怪医院没多个心眼问你离没离婚,这真的是懦夫的行为。明明离婚了,还和前妻去做试管婴儿,生了双胞胎,知道婚外生育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还是做了,这能怪谁。?现在罚款了,工作丢了,心里不高兴了,非要找个责任人,这不是倒打一耙?

看下来重点其实不是试管婴儿而是婚外生育?这个事件有些奇怪,离婚了为什么还要做试管婴儿生子呢?

前妻做试管婴儿诞下双胞胎,男子婚外生育被开除公职状告医院

2019年底,广西一公务员李某因婚外生育被开除公职,孩子是其前妻通过试管婴儿助孕生下的,做手术时,两人已经离婚。被开除后,李某将手术医院告上法庭,称其违规手术,致使他被开除,要求医院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 近日,该案一审判决公布,李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该案的一审法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李某诉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医院”)在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明文件、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胚胎移植给其前妻陆某,致使陆某生下双胞胎男孩,他因此被认定为超生,被开除公职。李某认为,医院不严格审查材料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他被开除,这对他和家人的精神打击很大,请求法院判令市二医院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 审理中,市二医院称,李某与陆某曾三次到该院生殖中心就诊,要求试管婴儿助孕,分别是2004年6月、2008年6月、2010年7月,第三次成功,陆某于2011年3月产下二子。该院生殖中心每次都按规定审查了李某与陆某相关证明材料,并保留有复印件,李某与陆某也签署有《胚胎解冻和移植知情同意书》。但李某与陆某在2010年隐瞒了婚姻关系,并且还提供了“生育审查证明”原件。 市二医院提交了两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作为证据。法院认为,2010年7月时李某与陆某已经处于离婚状态,按照常理李某与陆某的原结婚证应该印有“作废”字样,但医院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上并没有“作废”字样。 对此,李某称,结婚证在陆某处,他以为离婚了签个字没有问题,医院不可能帮做这个手术。 此外,市二医院提供的证据中,还有一份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于2010年5月20日出具的《生育审查证明》,主要内容为证明李某与陆某于1998年10月23日结婚,二人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准许生育第壹孩,该证明加盖有出具单位公章。 审理中,市二医院称,作为医疗机构,医院只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一般审查,当事人提交伪造或虚假的证明或故意隐瞒婚姻状况,医院没有能力查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陆某没有如实向医院告知真实的婚姻状况,且故意提供了形式上真实但内容与事实不符的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在审核相关材料的过程中并无过错。此外,法院还认为,李某作为曾经的公务员,其对婚外生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不利后果应有明确的认知。 综上,法院认为李某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因婚外生育受到计生罚款及政务开除处分的后果,医院没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澎湃新闻)

碰瓷医院?

一顿操作猛如虎,看着怎么像要碰瓷医院呢?就这也能把医院告上法庭?自己虚假提供信息、自己签字、自己隐瞒离婚情况让医院给做试管婴儿。最后做成功了把医院告了说医院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离婚?这样的人就该被开除,品行不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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