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五块钱,赔了五百块,外加拘留十天
21日中午,深圳某餐饮店发生外卖员与店员互殴事件。因外卖员杨某催餐,餐厅员工陈某与其发生口角引肢体冲突。两人曾互殴,皆受轻微伤。从现场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黄衣外卖员用甩棍多次敲击一名黑衣店员头部,致该店员头部出血。目前,外卖员杨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拘10日并罚款500元;店员陈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拘5日,但因陈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为初犯,对其行拘不予执行。很多外卖员总是搞不清这个逻辑,在店家出餐时,你催与不催,都是一个结果。不管你催不催,店家肯定都要把饭做熟才能给你,他不可能给你没最好的饭啊。所以你催也没用。外卖员一般一单最多五块钱,如今这位外卖员,因为五块钱,被罚款五百,还要行拘十天,出来之后工作机会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真是得不偿失。
警方回应外卖员打店员头部:因催餐引口角互殴 两人皆被处罚
2月22日,新京报我们视频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区分局获悉,21日中午大浪街某餐饮店发生外卖员与店员互殴事件。据现场视频,黄衣外卖员用甩棍多次敲击一名黑衣店员头部,致该店员头部出血。办案民警称,因外卖员杨某催餐,餐厅员工陈某与其发生口角引肢体冲突。两人曾互殴,皆受轻微伤。22日,杨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拘10日并罚款500元;陈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拘5日,因陈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为初犯,对其行拘不予执行。警方提醒,解决纠纷应保持理性。
这外卖员就敢欺负女人吧
暴力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互相殴打,最终只会加剧矛盾,触犯法律,害人害己。本次事件中,两人的殴打行为已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望各位遇事要冷静,切勿暴力而为。
估计这外卖员坐牢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