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一级压死人
这种不公现象在官场一直存在,要不是一年后这个区领导被涉嫌严重违纪,这件事情压根不可能被曝出来。为啥?因为墙倒众人推,被查了肯定没人愿意帮忙把事兜着了,就怕自己也被牵连上,这才有了这件事情得到审判。
南京一男子将人打进ICU后脱罪,派出所副所长获刑,该副所长:他是区领导儿子,怕得罪
南京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被人打成颅内出血进入医院ICU治疗,派出所民警却很快释放了行凶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行凶者之一是区领导的儿子。2月2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派出所原副所长缪某和原民警孙某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进行了判决。法院审理认定,缪某和孙某在2018年办理男子尹某涉嫌殴打他人一案中徇私枉法,应该追究而未追究尹哲等人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办案民警之所以如此忌惮尹某,是因为他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是时任南京溧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尹某伦的儿子。在事发一年后,尹某也因涉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的父亲,当时已经退休的尹昭伦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几个月后,曾经处理尹某打人案的缪某和孙某被牵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缪某、孙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庭审记录显示,两人在接受讯问时表示,因尹某当时是区主要领导的儿子,是有名的“官二代”,以前就听到他打人未被追究的情况,对民警办案有心理影响,他们怕继续追究下去怕得罪人。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南京市溧水区永阳派出所原副所长缪某和原民警孙某徇私枉法罪一案的判决书。
个人觉得作为官员领导或者其亲戚,家人犯罪,更应该罪加一等,加重处罚,才能扫除这种认为“官员身份是保护伞”的恶劣思想。多提供几种对于违法犯罪官员的举报途径,加大监督力度。
南京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被人打成颅内出血进入医院ICU治疗,派出所民警却很快释放了行凶者——行凶者之一是区领导儿子,派出所副所长很明确的表示自己好不容易混到副所长,要小心办事!虽然是实话,但不该这么说,更不能这么做,否则会有无数的人含冤
徇私枉法这种现象从古至今都存在着,人性的自私推动着它的脚步。这些年国家在这方面的打击力度很大才使得很多潜规则被浮出水面,言论自由让更多普通老百姓参与讨论到这些话题中。这样的情况应该还不少,打击的力度还会更加大力,这种现象总有一天会被清除干净的!
没想到这样的事情现在还有,法治社会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因为家里有什么特殊条件就可以被包庇、随意脱罪的,审讯过程中因为人家是“官二代”就包庇那是徇私枉法,同样需要面临法律的处罚。
“我是个外地人,在本地没有关系,干了12年才提个副所长,肯定要小心谨慎,不能得罪人。”这话不该是一个老警察说出的话!为了保住副所长的帽子,就徇私枉法,怕领导干部打招呼,就利用职权帮人脱罪。权力姓“公”,从来不是谁的“私器”!获罪一年半,太少不够自省!这样的蛀虫已经从内心烂透,哪是三年五载就能挽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