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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女子失恋自杀男友申请分期赔偿

时间:2022-01-07 07:46:11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失恋自杀是最傻的行为

人生短短几十年,路上总会有遇到一些人,他的出现只是陪你走一段路,告诉你一些道理,仅此而已。爱情应该是美好和你情我愿的一个事情,当一方说出分手的那一刻,说明爱已经淡了或消失了,留着一个不爱你的人,有何意义?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一拍两散,各生欢喜才是最好的结局。我认为,人的一生不可能只爱上一个人,当有人和你朝夕相处、嘘寒问暖的时候,总有一个能让你再次春心萌动。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女子失恋自杀男友申请分期赔偿

22岁女子因失恋跳湖自杀,父母起诉其男友索赔157万

2020年8月22日凌晨,22岁的可可在湖边自杀溺水身亡。之前,可可与男友阿豪曾因分手问题爆发过争吵。阿豪提出分手,态度坚决,可可见无法挽回,冲动之下竟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可可父母将阿豪诉至法院,索赔157万。到底提分手的阿豪要不要为可可的冲动负责任?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法院宣判>>

北大包丽自杀前聊天记录恢复 牟某曾让其自扇巴掌 包母:已提交诉求书 望检察院提起公诉

1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大女生包丽(化名)妈妈处获悉,包丽自杀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其男友牟某翰涉嫌犯虐待罪一案,在此前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现在已移交至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此外,包丽妈妈表示,她已于1月27日向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一份诉求意见书,希望检察院公平公正地对待包丽事件,并依法对牟某翰提起公诉,让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意见书内文显示,包丽妈妈在恢复包丽手机聊天记录后,认为牟某翰对包丽不仅进行精神控制,还疑似打过包丽,并让她做出自扇巴掌、下跪等行为。 聊天记录显示,5月15日,牟某翰说:“我今天打你了,我不对,但是你今天不理我,你不对”, 而这还不是他第一次动手。5月14日,包丽与朋友的聊天记录中,她提到:“我总不能乖乖回去被他打吧”,其朋友回复到:“不过我真的很难理解95后还有家暴的吗”。两个月后,牟某翰说:“上次我让你扇自己,你装了半天,说自己不会扇,那你今天这么突然会了呢?你扇的真使劲”;7月13日,牟林翰说:“见到我的时候就跪下求我原谅你”。 “我女儿一直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却被牟某翰扇巴掌、语言辱骂,这些聊天记录多到可以拍一部电视剧,我女儿就是在他的精神和身体双重打击下,让他逼死的。”包丽妈妈称,但是让她最不能接受的,牟某翰在包丽自杀当天,隐瞒包丽的真实情况,灌水催吐,没有及时告知老师和家属,延误治疗时机。 “牟某翰在找到我女儿后,欺骗打电话询问的北大老师说‘没事了,她在睡觉’;当晚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也闭口不说,我也是从北大老师口中得到我女儿出事的消息,他的心怎么如此狠呢?”包丽妈妈表示,检察院将会在近期给出结果,是否提起诉讼将成为案件关键点。如若检察院不提起诉讼,她也做好最坏打算,将继续提出申诉,为包丽讨回公道。 熟悉包丽的一位朋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包丽在他们的印象里,温柔懂事,善良热心。包丽曾得知一位同学骨折后,二话不说借了一辆电动车,送他去了医院。“她会倾其所有的帮助大家,也会妥善处理学生会的大小事宜,能力强,思想独立,如果不是出了这个事,我们都不知道她和牟在一起后,竟然会如此受折磨,在我们看来,牟的行为令人发指。”这位朋友表示,事后,她一直和包丽妈妈保持联系,并持续关注该事件,希望牟某翰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北大女生包丽自杀案已移交检方,牟某翰涉虐待罪

北大女生包丽(化名)自杀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 1月29日,澎湃新闻从包丽母亲的代理律师常铮处获悉,包丽男友涉嫌犯罪一案处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现在又已移交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包丽的男友牟某翰所涉罪名为虐待罪。” 29日,包丽母亲告诉澎湃新闻,她希望追究牟某翰的刑事责任。稍早前,包丽母亲曾在某网络平台发文称,牟某翰涉嫌“虐待罪”被逮捕后,该案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现又移回检察院,“大概近期内将出结果”。 2019年12月12日,南方周末微信公号发布报道《“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称,北京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包丽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大四学生牟某翰相恋。包丽妈妈说,“女儿是被牟某翰逼死的。” 据南方周末报道,包丽自杀前,其男友牟某翰向包丽提出过拍裸照、先怀孕再流产留下病历单、做绝育手术等要求。包丽妈妈称,两人恋爱期间,牟某翰嫌弃包丽有过恋爱经历,不是处女,但又不想分手,却以此折磨包丽。 2019年12月12日下午,针对包丽妈妈的指控,牟某翰回应澎湃新闻称,女友包丽自杀后,他接受过警方的问询;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包丽精神控制,“我不明白什么是精神控制?” 2020年4月12日,澎湃新闻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兰和律师处获悉,包丽于4月11日中午在医院去世。(澎湃新闻)

北大女生自杀续:女方生前曾被打,男方向警方谎称女友未自杀

北大女生包丽自杀事件近日传出进展。包丽男友牟某某涉嫌“虐待罪”被逮捕后,该案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现又移回检察院,近期内将出结果。南方周末记者获取了牟某某涉嫌虐待包丽的更多信息,其为了阻止包丽与其分手,曾伪造自杀后洗胃的医疗证明来恐吓对方,另外,恢复后的聊天记录表明,其对包丽并不限于精神虐待,还曾动手打过。此外,事发当天找到包丽并发现其服药自杀后,牟某某曾疑骗民警说女友没自杀。 据包丽母亲介绍,女儿自杀之后,其手机曾被牟某某控制长达一周。她怀疑牟某某删除了对己不利的内容,便于2020年1月将手机交给警方,要求恢复可能删除的内容,“恢复费(花了)4万多”,证实聊天记录确实曾被删除过。 恢复的一段聊天记录表明,2019年5月15日凌晨,牟某某在疑似动手打过包丽之后,在微信里向后者道歉。包丽最初不接受道歉,表示“再怎么任性都可以,但是不能打她哦”。但牟某某不同意分手,他一边承认自己有错,一边表示包丽也有“不对”:我今天打你了,我不对,但是你今天不理我,你不对,我原谅你了。经过长达三小时的纠缠后,包丽尽管表示“不想经历一个悲惨的人生”“对我们的未来,由期待变成害怕了”,但最终仍然选择原谅男友。 19年10月9日下午,包丽失联之后,第一个意识到其可能自杀的人便是牟某某——包丽发的最后一条微信是向他“谢罪”。之后,他通过与包丽手机位置共享功能,将包丽的位置定位于中关村一家旅馆附近。 当天20时许,牟某某向海淀派出所报警,称其女友要轻生。民警接报后立即出警,与牟某某一起找人,但没找到。后来找到上述旅馆,牟某某提出查看监控,由于时间过长,牟某某说自行查看,民警离开。21时许,民警接到旅馆物业监控室电话,说发现包丽,民警与牟某某一起赶到该旅馆,从监控录像中发现包丽在18时左右上了旅馆11层,后又下楼。牟某某表示将继续查看监控,民警再次离开,离开前告知牟有需要可联系民警。 22:46,海淀派出所民警电话询问牟某某,牟表示找到包丽,但没提包丽自杀。数分钟后,民警再次联系牟某某,特意问其包丽是否有自残自杀行为,牟某某称包丽“确实没有自残自杀行为”,只是由于吃了晕车药感觉不适,民警问其是否需要协助,牟说不需要。另据包丽母亲介绍,牟某某找到包丽后,并没有叫救护车,而是先给灌水,过了二十多分钟才送医院救治。 这并非是包丽第一次服药自杀。包丽母亲称女儿在19年8月30日也曾服药自杀过一次,还喊了救护车,牟某某也知道。包丽同学证实,19年8月30日下午,包丽与她曾在微信上联系。两人的聊天记录显示,包丽对同学说“有个朋友吃了30多粒中成药的胶囊”,问她“严重吗,我要不要帮她叫个救护车”。同学问包丽吃的是“什么药”,后者说是“安眠胶囊”。 在包丽19年8月30日那次服药自杀前一天晚上,牟某某曾与其发生争吵,他怀疑包丽主动找前男友,对其进行辱骂,逼问。 19年7月15日,牟某某让包丽说出微信密码,随后恢复了包丽与前男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有一段显示,包丽与前男友每周出去住一次,而包丽此前似乎曾对牟某某说过,自己与前男友每两周出去住一次,牟某某由此认为包丽骗了他,而包丽也为此感到愧疚。 在与前男友的聊天记录被牟某某恢复前,包丽还不时顶撞对方,在此之后就再不敢反抗了。而牟某某此后则一心报复包丽,动不动就拿前男友的事来折磨女儿。 19年8月,包丽曾趁暑假回广东老家待了8天。聊天记录显示,这次回老家之前,包丽曾对一位室友说要跟牟某某分手,要回去“疗伤”,“我真的想不到再走下去的办法了”“我现在已经对爱情感到厌恶”。 在这期间,包丽与牟某某在微信交流中多次暴发冲突,牟某某曾多次发微信辱骂包丽,最后一次一口气发送四十余条。 牟某某再次扬言要死,他还采取了行动——19年8月9日中午,他将一张刚服用过量安眠药后洗胃的“诊断证明”拍照发给包丽,“你是不是很得意啊,我不敢死,对不对?” 这份“诊断证明”盖有中日友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公章,所写患者姓名为“牟某某”,其临床诊断为“过量服用安眠药”,医生建议“洗胃后定期复查”,上面还有一姚姓医生的手写签名。然而,警方曾就此到医院调查过,牟某某本人也承认是假的。按照牟某某对警方的供述,他辩解说自己那天确实吃了安眠药,只是没去洗胃,之所以把假证明发给包丽,是想让包丽放心,告诉对方自己洗过胃没事了,而不是用来恐吓。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牟某某此次“自杀”的当天,包丽就彻底否定了自己:“我想让你远离我这种垃圾,我是一个毫无价值的女孩。”她如此贬低自己,并承认自己“就是一切不好的源头”。 在牟某某“自杀”那天中午,她将牟洗胃的事情告诉了闺蜜,表示“不想看他这样”“我想回去”。 5天之后,她打消了与之分手的念头,回到了北京。包丽母亲说,一直到最后自杀,女儿也没想到那张诊断证明会是假的。

22岁女子因失恋跳湖自杀,法院判决男友补偿20万,这合理吗?

彬彬有法认为,法院判决要求男友补偿20万,有欠妥当。 首先,女子已经22岁,属于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有完全的能力来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因为男友要跟自己分手,就选择跳湖自杀,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家庭、对社会的不负责,女子本身有较大的过错,应该对自己的自杀行为负责。 其次,本案中男女双方还只是恋爱情侣关系,男子对女子并没有法定的救助扶养义务。而他提出分手,按照一般的价值观来判断,也不一定会导致女子死亡的结果发生。因此,男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法律上的“先行行为”,不能认定于女子自杀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三,根据裁判文书中已有的证据,无法证明男子在恋爱期间有出轨、暴力等行为,男子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既然没有“过错”,就不能让男子“赔偿”女子家属。因为法律层面上,“赔偿”是带有惩罚意义的。因此,女子父母要求索赔157万显然是不符合法理的,法院也不予支持。 但法院以死亡确实对其父母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特别是精神打击为由,酌定阿豪补偿可可父母20万元,彬彬有法认为,这个判决很值得商榷。 在情理上,我们并不反对男子“补偿”女子家属,但这不应该由法院强制要求。否则有了这个判决,以后谁还敢轻易分手,甚至是轻易恋爱?

“失恋跳湖自杀身亡”案女方律师发声:男方申请分期付20万

近日,安徽巢湖。女子谷某因失恋跳湖身亡。谷某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法院判男友补偿20万元并非赔偿,男方不上诉申请分期付款;若男方当时呼救,或可挽救谷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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