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冯女士的父亲从原单位分得该套福利房并迁入居住,身份证和户口本上都是该房的地址,在1992年房改的时候提交了相关资料,却一直未办下房产证,多年以来持续给单位反映也未能解决。当时房子的所属权是单位的,属于福利分房,当时分房时的买卖协议和平面图,这些资料都是单位在分配福利房的时候给到每一个人的。工作人员说隔壁邻居之所以有房产证,是因为在1992年通过房改购得了涉事房屋,资料齐全经房管局审核,在这个过程里面冯女士的父亲没有把房子买下来,隔壁邻居把房子买了,冯女士的父亲在2000年房改结束前都没有买下该套房屋,而且第一次房改的时候,冯女士的父亲如果符合条件的话,那应该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买了。88年单位分的房子,1992年房改提交资料,但没办下来,2000年又交资料没办下来。但1992年隔壁邻居却可以资料齐全买下房子,而且28年后才想起来要房子,这怎么看也不太对呀!92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有原则没有规矩的人容易让人钻控子。买房必须出示房产证和有关证件。
第15集中房产证的名字写谁的 儿媳婆婆意见不合#北京女子图鉴
又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房产证在谁手上谁就是主人了。两套房子都是单位的房,房改后转为个人所有,但不知为何钟某拿下了冯家的房产证,且任由冯家居住30年,可见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不能只看房产证。希望当年的档案都还在,不然要证实起来就太麻烦了,如果证实不了,那么冯家人还得从自己住了30年的家里被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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