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才不到一年,这位军嫂就出了轨,出轨对象是结婚两个月后认识的男子,两人同居至案发。看来是被现役军人丈夫发现后,才捅破了这层窗户纸。看着这则新闻,我都替这“军嫂”臊得慌。如果说你忍受不了现役军人长期不在家的寂寥,那当初为什么还要选择做军嫂?既然选择了,就应该尊重这段婚姻,婚后不久就出轨,还招来男人在自己家同居,终于搞成了破坏军婚罪。情人进去了,丈夫伤心了,自己也沦落为孤家寡人,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
王洁为现役军人陈强的妻子,而周某明知道这样的情况,还与王洁保持男女关系,并在王洁家中居住,因破坏军婚被判刑一年。太轻了!周某太嚣张了,直接住到别人家里去。而陈强作为服役军人,在前线站岗值班,保家卫国。而却后院起火,这是一件令人心寒的事。周某犯了最,判刑无可厚非。而作为陈强的妻子王洁,想说军嫂很辛苦,要耐得住寂寞,有所牺牲。但是,守不住底线为何要选择嫁给军人呢?
军人在外保家卫国,却有人破坏军婚,还在人家家里面,1年是不是太少了?还有就是出轨的这位女士,能理解一个军嫂独自在家的孤单和无助,但你既然选择了这个人,就要有心理准备,他的工作性质让他没办法每天陪着你,你就很少有机会像普通夫妻那样一生二人,三餐四季。或者,择偶的时候,你可以不选择军人,如果有看对眼的人,完全可以离了婚再找,结了婚,让人家住你家里?怎么想的?住着老公的房子,养着自己的情人,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该!明知道王洁已婚且丈夫是现役军人,还跟她同居,连军婚都敢破坏,胆子不是一点点肥。军人在保家卫国,他却让军人后院失火,才判一年真的是便宜他了。
破坏军婚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这判刑也太轻了,对于男的判刑了女的也有罪吧,明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军人在服役,还要和他人同居,也是有责任的,不配作为军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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