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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呢? 男子因破坏军婚被判刑1年

时间:2022-01-07 09:14:52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结婚才不到一年,这位军嫂就出了轨,出轨对象是结婚两个月后认识的男子,两人同居至案发。看来是被现役军人丈夫发现后,才捅破了这层窗户纸。看着这则新闻,我都替这“军嫂”臊得慌。如果说你忍受不了现役军人长期不在家的寂寥,那当初为什么还要选择做军嫂?既然选择了,就应该尊重这段婚姻,婚后不久就出轨,还招来男人在自己家同居,终于搞成了破坏军婚罪。情人进去了,丈夫伤心了,自己也沦落为孤家寡人,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

是什么原因呢? 男子因破坏军婚被判刑1年

王洁为现役军人陈强的妻子,而周某明知道这样的情况,还与王洁保持男女关系,并在王洁家中居住,因破坏军婚被判刑一年。太轻了!周某太嚣张了,直接住到别人家里去。而陈强作为服役军人,在前线站岗值班,保家卫国。而却后院起火,这是一件令人心寒的事。周某犯了最,判刑无可厚非。而作为陈强的妻子王洁,想说军嫂很辛苦,要耐得住寂寞,有所牺牲。但是,守不住底线为何要选择嫁给军人呢?

军人在外保家卫国,却有人破坏军婚,还在人家家里面,1年是不是太少了?还有就是出轨的这位女士,能理解一个军嫂独自在家的孤单和无助,但你既然选择了这个人,就要有心理准备,他的工作性质让他没办法每天陪着你,你就很少有机会像普通夫妻那样一生二人,三餐四季。或者,择偶的时候,你可以不选择军人,如果有看对眼的人,完全可以离了婚再找,结了婚,让人家住你家里?怎么想的?住着老公的房子,养着自己的情人,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男子因破坏军婚被判刑1年:与现役军人妻子非法同居

近日,由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破坏军婚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认定:被害人陈强(化名)系现役军人,与王洁(化名)于2019年9月依法登记结婚。被告人周某某和王洁于2019年11月结识,交往期间,周某某明知王洁已结婚,且丈夫是现役军人。2020年5月5日起,周某某和王洁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周某某在陈强和王洁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某公寓楼的家中与王洁同居,直至案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告人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南昌东湖检察)

该!明知道王洁已婚且丈夫是现役军人,还跟她同居,连军婚都敢破坏,胆子不是一点点肥。军人在保家卫国,他却让军人后院失火,才判一年真的是便宜他了。

军人配偶就不该被判刑吗?

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常年驻守部队,一年只有很少的假期能够回家,所以现役军人的配偶独自在家也挺辛苦的。也正因为军人与配偶之间不能经常见面,为了保护军人的正当权益,我国才有了保护军婚相关的法律法规。 江西这名男子,明知女方已婚,且配偶为现役军人,依旧与其恋爱,甚至还住到对方家中与其同居,属于破坏军婚。就算其认罪认罚,我认为才判他一年,也太轻了吧。 另外,一个巴掌拍不响,军人的这位配偶,比与其苟合的男子更清楚自己的身份,但还是耐不住寂寞,与这名男子恋爱,甚至还把人领到自己家里来同居,我觉得她的罪过,比这名男子还要大。

破坏军婚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这判刑也太轻了,对于男的判刑了女的也有罪吧,明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军人在服役,还要和他人同居,也是有责任的,不配作为军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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