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个公告来自某个考场,我想还相对好理解些:为了防止考生借频繁上厕所之机进行串通或舞弊等。但这竟然是一家电器公司发布的公告,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公司解释说,给员工额外发放了绩效,上厕所“超标”的罚款是从这块多余的绩效中扣除的。难道这样的解释就合理了吗?要求员工上厕所登记并进行处罚,不知是按哪部法律规定的?要是被外国媒体看到了,恐怕又要大肆抹黑我们了。我看,这家公司如不整改,活人被尿憋死的悲剧也许会重演……
有的工厂确实很苛刻的,工作强度大不说,订的厂规很不人性化,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进工厂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人有三急,谁知道什么时候急啊?连大小便也要规定次数,弄得这么有规律,整成内分泌失调谁负责啊,就不能允许拉个肚子什么的?厂规厂纪真可笑,想上厕所先报告,连上两次要罚款,这事能否别再闹。
这种罚款方式本身就不合理,人有三急着还压迫人的本性。憋尿憋出问题了公司能算工伤吗?
吃喝拉撒不是人之常情么?是个人就躲不开的事情啊。员工连上2次厕所也许是正赶上人家的特殊情况,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企业追求效益无可厚非,可要是一味追求利益而忽视了人文关怀,那企业就是冰冷的机器,在企业工作的人也变成了毫无感情的操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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