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1岁还在读小学,这么小的孩子行为意识不强,对金钱没有概念,也很容易受外在因素诱惑,没有定力,对于一个未成年小孩子大金额的消费,没有做到一个提醒,没有做到联系监护人,直接把大量的物品销售给未成年人了,商家是做得欠缺的,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有些钱不能賺的就一定要守好底线,10到18周岁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之后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当未成年人独自大额消费时,不管是家长还是商家一定要谨慎。
学校小卖部,都是关系户承包,卖给学生伪劣产品,查查这个羽毛球拍是不是三无产品。
现在上海都不允许学校有小卖部,这个学校的小卖部怎么还存在?
男孩校内跳楼,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近日,河北邯郸一初三男生因在小卖部偷东西被老师教育,并拍视频发给家长。视频中班主任问男生“干啥去了,是否偷了那个超市东西?但没曾想,两小时后,该男生在校内跳楼身亡。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并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初中男孩跳楼,男孩心中什么想法,我们不知道,但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让我们无比惋惜,学校跟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对孩子多一些关心,多一些鼓励,培养孩子坚强的意志品质。
在学校院内不准有小卖部,这个规定非常正确!这不仅使学生不能随便吃零食,为学生家长节约了资金,更为重要的是减少了学校的不少混乱局面!孩子们尽管在开始时不太适应,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适应了!学校是教学的地方,不是买卖零食的地方!所以,对教育部的正确规定,作为学校应该坚决的贯彻落实,以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生活!
简直毫无底线,毫无道德可言,把电子烟卖给小学生,这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是要毒害小学生呀,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必须坚决打击,对于商家要严厉处罚。
毫无底线!小学附近文具店卖电子烟给小学生
电子烟20元至25元一根,一个班发现10余学生都有购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不少网友表示震惊,连小学生都不放过!也有网友爆料这只是学校附近小卖部的“冰山一角”,“三无”产品数不胜数,防不胜防,许多小孩可能早已被“荼毒”........你家小孩有买过电子烟吗?你都见过学校周边小卖部卖过什么不利于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产品?关注#家长会#圈子,在评论谈谈你的看法吧。我将从优质评论中选出一位送出10Q币作为奖励,12月1号中午公布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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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给小卖部老板转账四万多元,家长气愤不已,老板另有说法
驻马店的庄女士说,家里11岁的女儿“恋上”了学校门口的一家迷人的小卖部,在这家看着“其貌不扬”的小店充值了数万元,事情是否如庄女士所说?小莉跟着庄女士找到小卖部,老板会承认这个事情吗?孩子到底花了多少钱,老板又为什么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