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点,第一这个女孩子以前是自己做事,这是她第一份工作,所以受到骚扰时选择沉默。第二,听到新入职的教务老师也被强吻和摸大腿,她像找到组织一样,终于有人同病相怜了,这让她心理有些平衡。第三,那个新来的同事也承认,男上司性骚扰时,拿了一些职位诱惑她,权色交易。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有机会,男上司也表示,本来女子喝醉了,但他没有睡她。而是脱了裤子拿她的手,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这样的话,就像现在东窗事发了,他最多算骚扰猥亵,不是强奸,男上司有留一手。职场中,用薪资和职位做诱饵的很多,女性敢不敢说不呢?还是也期待着这可能是自己升职加薪的机会?
职场性骚扰是明文规定的违法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中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就这样的男领导竟然还成为公考机构的负责人,令人大跌眼镜,自己身不正如何教考生。受害的还不止一个女生,足见是惯犯,事情发生后,男领导大言不惭的说我没有睡你啊,另外单位还找过这个女孩,让她不要乱说,要保护公司声誉。我要是她,转身就离职。这样的公司不值得呆下去。
职场性骚扰其实不少见,一些心术不正的人会利用权利、职级等对同事实施性骚扰。有太多的人为了工作不得不忍耐这种性骚扰,总觉得闹大了轻则被穿小鞋,重则丢了工作还坏了名声。但应该明确:性骚扰是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施害者是什么身份,都不应该默认或纵容TA的这种行为!
这位男上司的意思是说摸你和强吻你算什么,我都控制了我自己没睡你,已经算很好的了,还在这好意思哭诉。这惊人的三观,是怎么坐上学校领导的位置的?何况单位还是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对待如此之禽兽,一味退让,只会让他更加纵容。所以第一次被侵犯的时候就应该立马反抗报警,以免自己和他人再受伤害。工作哪里都能找,可是身心伤害是很难被抹掉的,成年人应该要懂得轻重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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