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为过!54岁强暴4岁女童,这都是爷爷辈分了!这个醉汉又没有精神问题。孩子却失血休克需要抢救,下体撕裂严重,治好了还有心理健康问题呢?这是毁了孩子的一辈子。
哈尔滨4岁女童被喝了酒的54岁邻居带走性侵,致下体严重撕裂,女孩失血过多几度休克多脏器感染,至今仍在ICU。犯罪嫌疑人就是个“酒疯子”,但却没有精神疾病,众多网友都呼吁判他死刑,你支持吗?
必须极刑!死都便宜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14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妇女、奸淫幼女情形恶劣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 而人渣刘某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对一个不满4、5岁的未成年做出这样禽兽不如的兽行!一个4、5岁小女孩,经得起一个成年人的兽欲侵害吗?这对于一个4、5岁的幼儿来说,这就是谋杀,这就是想置于孩子死地! 最后看看它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处女膜、肛门撕裂,背部、臀部、双下肢、手部、面部挫伤,目前,小女孩阴道感染感染到肺部,血液感染,需要换血,而且孩子就算康复了,以后都不能生育,更别说带给孩子一生心理阴影了。现在孩子还一直发着高烧,伤情十分严重,正在重症监护室进行二次手术抢救之中! 大家说说,这样的恶魔禽兽不极刑,天理难容,人神共愤!
这件事影响极其恶劣,把那么小的女孩伤害成那样。差点命都没有了,毫无人性,对于这种人应该要给予从重处理让法律还孩子一个公道,再有希望小女孩早日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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