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开始拿错别人的充电器,道歉了吗?后面的积怨其实也是生活的小事。直到后面拿开水烫,到两人厮打起来。这都是人际关系处理不好,最后上升到让公司调解。说真的,企业是盈利的地方,不是让员工对证公堂的地方。本来就是私人恩怨,只不过是同事身份,公司没有义务去解决这个事情。而且如果这两个人把事情搞大,也会对公司形象有所影响,所以作为一个企业角度,公司没有错。
这件事情我们当旁观者时,到底该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双方都不服气,所以很难调解,以至于各执一词,谁也不服谁。 以前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是重点,主要针对这件事情的解决办法。首先对伤者做司法鉴定,再按法院裁决得出正确的赔偿金额。泼开水方不服可以上诉,如果接受裁决就得赔付相应的金额。其次,受害方也得接受这一裁决,法治社会不允许无理取闹。 如果大家都不愿意走司法程序,那就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双方协商赔付金额。如果谈不拢就拉倒,受害方也用同样的手法让泼开水方享受同等待遇,互不相欠。如果泼开水方能接受就算扯平,如果不能接受就得赔付。 大家都该讲道理不是,何苦闹到这种地步?人吃亏,钱也吃亏,到底是谁受益? 配图与内容无关~
一根充电线引发的案件,明明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竟然能够发展到这种地步,并且戴女士是受害者,不是过错方,公司为了方便直接就将两个人开除了,简直就是搅屎棍行为,我觉得戴女士可以向劳动仲裁发出申请,这种无理由的开除起码要给与经济上的赔偿。
这公司为了不被牵扯,也为了少点事。他们肯定想到就算解决了这次,也还有下次,所以干脆一起开除。但是无理由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不合法。这样没有责任感的公司,恐怕也会大大降低社会群众的好感。最可恶的当然是何女士,心胸狭窄,报复心极强,事后态度还极度不好。这样的员工不止是公司的祸害,还是社会的败类。
只因拿错了室友的充电器,矛盾逐渐累积,戴女士竟然被泼热水,导致颈胸部、左前臂二级烫伤。 我不仅诧异于她室友的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更对其公司的做法感到心寒。什么叫“所有的事情让警察处理就好了”?闹事的是你公司的员工,受伤的也是你公司的员工,不能因为调解工作不好干就直接甩手不干了吧?!日常感慨一遍,打工人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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