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和冯某在健身房认识,两人酷爱健身也爱喝酒,感情好到想结拜为异性兄弟。那晚8人开局,侯某不认识酒局发起者,只认识冯某,应冯某的邀一起去。但参加局的人称,期间没有劝酒,侯某也喝得开心,冯某也喝了不少。大家一起开心所以没有节制。直到后面侯某睡在地上,路人给冯某打电话,冯某来扶他起来两人站不稳又摔了,这次是冯某的头砸到地。冯某没有给侯某家人打电话,也没有送医院,就直接送去近侯某公司的一家快捷酒店。冯某称当时自己也有醉意,没有想到他会受伤更不知道摔了一跤会有事。只是喝醉为什么不通知家人,而是去酒店呢?
任何女性都应该知道,独自和男性喝酒没什么好事儿,更何况对方是两个男人
深圳这位女士,因为刚刚考过了驾照,被两名男教练邀出去喝酒,结果醉酒后被教练们抬进了宾馆,几个小时后,死了。
至于死因到底是什么,警方只公布了“排除他杀”四个字。当然,两名男教练肯定不是抱着杀人的目的邀请该女子喝酒的,但他俩的目的也不一定单纯。
至于该女子有没有被性侵,还有待警方的调查,如果有,并且性侵与死亡有相应的关联,两个教练对该女子的死亡应负主要责任,
就算该女子是因为饮酒过量而死亡,两名教练也逃脱不了干系。
虽然说不应该持“受害者有罪论”,但我还是觉得,女性们应该有保护自己的意识,两个男人劝你酒,能有什么好事儿?不找借口跑掉,等什么呢?
醉酒男颅脑损伤丧命,搀扶者被指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一场8个人的酒局过后第二天,54岁的陕西男子侯某死在了医院。死亡原因是重型颅脑损伤,硬膜外血肿,颅骨骨折,脑疝。侯某的家人存有多份证据显示,酒局散后,一同饮酒的男子冯某在搀扶已经醉酒的侯某时,二人曾有过摔倒,但侯某未被送医,而是去了酒店休息,直到次日发现异样。侯某的家人认为,冯某明知侯某摔倒受伤仍未及时送医,才导致侯某死亡,冯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冯某说,他当时也处于醉酒状态,没注意侯某是否受伤。对于冯某是否涉嫌犯罪,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小编在报道什么呀?喝醉男子把未婚妻儿子从楼上把孩子坠楼死亡?醉酒男与未婚妻还没结婚,哪来的儿子?醉男难道与丧夫女子谈恋爱?醉男把女子儿子抛楼坠楼死亡了?
如果没有赴她室友的约,她会离死亡那么近吗,没有这个起因,能遇到那两个男的吗?如果她的室友在她醉酒的情况下多关心一点,她会出现落水这个结果吗,只盼一个人有罪,还是一个陌生人,就是因为有她这个身边很熟的人,出于信任才去的,该负主要责任的人搞错了吧?
昆明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渣男说明了什么?
第一点:李心草之死,不是自杀。既不是警方去年所说的相约自杀,也不是醉酒自杀。
第二点:李心草之死,不是意外。这跟官媒去年披露的不一样。
第三点:李心草之死,与渣男有关。这个18岁的女大学生在深夜坠江淹死,与渣男有间接的因果关,否则他不会被公诉的。
第四点:李心草之死,是渣男“过失”导致的。没有证据证明渣男故意让他淹死,但有证据表明他疏忽大意,竟然带着被他们灌醉的姑娘,三更半夜,去江边。渣男不是孩子,已经是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够预见到危险的后果,但他居然没有预见到,是个糊涂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