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出了,生命难以挽回。更何况对方也无故意行为,而且人家也积极赔偿了,彼此又都是好朋友。就算人家有一点点责任,也不能全推到人家身上吧?得过且过吧,这只是一场意外而已,别把人家往死里讹!人家好心好意照顾搀扶死者,别太过分了。都是成年人了,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后果负责,这样讹诈好心搀扶的人太不厚道了!以后,随身携带协议合同,再好的亲戚朋友只要见面就签下责任书,不管是聚会、逛街、聊天、特别是喝酒……哎!这就是社会冷漠的源头,什么世道!
侯某与冯某共同参加酒局,酒过三巡后两人兼处于醉酒状态,但冯某还是选择搀扶侯某送他去休息,过程中两人有过一次摔倒,此时侯某受伤,冯某没有选择去他就医而是继续送他去休息,第二天侯某因颅脑损伤等死亡。 侯某的家人认为冯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而冯某觉得自己当时也是醉酒状态,没注意到侯某受伤。你觉得冯某是否犯罪呢?
有几点和大家说说: 1、冯某也是心大,明知侯某喝多了,还让他一个人回家,结果半途被叫回来,还不把人送回家,而是找了个酒店 2、二人中途有摔倒擦伤,医院鉴定,侯某死亡原因是重型颅脑损伤,硬膜外血肿,颅骨骨折,脑疝。估计当时就摔到头了 3、该女子是冯某和侯某的朋友。冯某住在了隔壁房间。女子照顾侯某,但是也没有检查是否受伤,独自睡去
这种事情真的没必要弄的这么复杂!朋友之间喝酒,人家也照顾你了,出现意外也是谁都不愿意的。人死不能复生,你们家属居然还告他刑事责任,有些过分了。本都是好朋友,你怎么好意思坚持告的呢?况且人家还同意给80万,从头到尾冯某都是善意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