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处罚就是纵容!“据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外卖员冯某东的回忆:当时订单上备注有“不要打电话、到了敲门”。送到时,冯某东上楼发现5楼有两户住户。由于不确定是哪一家,冯某东便拨通了顾客王某的电话,“最开始打了几个(电话)也没人开门,后来又打,我说我就在门外开一下门。”冯某东说,顾客开门后一直用眼睛盯着他并质问,“你为什么不敲门,还要给我打电话?”他向顾客解释“大晚上敲人家门不太好”,之后冯某东便询问王某是否还需要这份订单,在其回复“不要”后,冯某东便转身下楼,准备把餐食送回商家处。正当他转身下楼时,冯某东感觉腿部被人踹了一脚。由于重心不稳,他随即重重地滚到了4楼与5楼的楼梯间。冯某东说,自己摔倒后,手机也摔碎了,但王某并没有因此停止施暴,而是又先后对他头部打了几拳。冯某东说,整个过程他都没有还手,“被打懵了。”由于害怕再进一步受到伤害,他开始向王某求饶。不断求饶后,王某停了下来。之后,冯某东一瘸一拐地下楼,用其他人的手机报了警。警方到达后将王某带离现场,冯某东则自行到医院诊治。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王某当时正在打游戏,点了外卖后由于配送员多次拨打电话,让他很急躁。”以上信息,我认为打人者应判刑!性质极其恶劣!被打小哥一定要走法律程序索赔医药费、伤情等级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打人者必须为它的狂妄付出代价!
我觉得可以看看通话记录上的时间。就算超时了,也不能打人,外卖小哥都不容易。饭凉了,找商家呗,有时候商家也是备餐比较早。我平时和外卖确定时,都告诉他们,同一小区可以先配其他人的,为节省时间我也可以下去拿,路上注意安全,我绝对不会因为超时投诉,允许小哥录音为证。
这样的处罚就是纵容! “据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外卖员冯某东的回忆:当时订单上备注有“不要打电话、到了敲门”。送到时,冯某东上楼发现5楼有两户住户。由于不确定是哪一家,冯某东便拨通了顾客王某的电话,“最开始打了几个(电话)也没人开门,后来又打,我说我就在门外开一下门。”冯某东说,顾客开门后一直用眼睛盯着他并质问,“你为什么不敲门,还要给我打电话?”他向顾客解释“大晚上敲人家门不太好”,之后冯某东便询问王某是否还需要这份订单,在其回复“不要”后,冯某东便转身下楼,准备把餐食送回商家处。 正当他转身下楼时,冯某东感觉腿部被人踹了一脚。由于重心不稳,他随即重重地滚到了4楼与5楼的楼梯间。 冯某东说,自己摔倒后,手机也摔碎了,但王某并没有因此停止施暴,而是又先后对他头部打了几拳。冯某东说,整个过程他都没有还手,“被打懵了。”由于害怕再进一步受到伤害,他开始向王某求饶。不断求饶后,王某停了下来。 之后,冯某东一瘸一拐地下楼,用其他人的手机报了警。警方到达后将王某带离现场,冯某东则自行到医院诊治。 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王某当时正在打游戏,点了外卖后由于配送员多次拨打电话,让他很急躁。” 以上信息,我认为打人者应判刑!性质极其恶劣!被打小哥一定要走法律程序索赔医药费、伤情等级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打人者必须为它的狂妄付出代价!
王某点外卖的时候备注的是要敲门不要打电话,可是外卖员冯某去的时候是晚上,不知道是哪一个门,估计怕敲错影响邻居,便给王某打电话。谁知道王某出来盯着他又说又骂,还说不要外卖了。当冯某转身离开时,被王某踹下楼梯,冯某没有还手。王某自己也做过外卖小哥,怎么不能理解一下呢?有网友称罚款300元,拘留7天,这个罚得有点轻了。
这打人者的表哥言语之间全是维护施暴者,一点道歉的态度都没有。从这看出他们的家风就不怎么样。如果是打游戏,就不要点外卖,那条法律规定外卖打电话就可以打人的?建议外卖平台和商家对于不合理的备注要求直接拒绝,免得惹出纠纷。如今伤者医疗费困难,强烈要求施暴者先行垫付医药费,不能让受害者家庭再雪上加霜了,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可以后续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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