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打架斗殴,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 ,不属于正当防卫。
近日,一男子和朋友几个人夜晚遇到一名醉汉,醉汉上来就对着男子脸掌掴,好像嘴里说要捅他。男子除下背包对醉汉一拳打倒在地。警方撑这是故意伤害,男子喊冤,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先被打却有罪?况且醉汉当时说要捅他。天黑,他手又背过去,万一真有武器呢?所以男子便出手了。网友多数还是站在男子这边的。
首先,醉汉对男子进行了人生攻击,这是已知事实;其次,醉汉处于醉酒的“无意识状态”,如果不制止很有可能还会对男子进行伤害;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醉汉扬言要捅死他,那么结合醉汉的状态来看,如果不把他击倒,失去攻击能力,很有可能会对男子造成人身威胁。 综上所述,我认为男子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呀,这个“故意伤害”是怎么认定的?
这个说是“故意伤害”有点重了吧,挨打的人是被动还手的。而且是醉酒男先去打人家的,人家虽然会点功夫可是也没招他惹他,这男的喝多了上去就打人家,那么黑的天,人家挡了几下把他打倒在地,然后也没有再打了。说小伙子故意伤害,那醉酒男先打人家就不是故意伤害了吗?喝多了随便当街打人,反抗了就是故意伤害?这是哪条规定?那所有喝多酒闹事的人是不是都得让着?由着他们伤害他人?感觉警方的判罚不太公平的样子,那个醉酒男有没有被警方处罚还没有报道,但这个醉酒男得负主要责任吧,他不动手也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儿,他应该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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