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沙滩也不代表海里没有危险
首先他已经成年且非精神病,也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就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能够分清利弊,有照顾好自己的责任。如果是海水浴场,这种有人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没有尽到适当的安保责任,那么经营者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酒店打着私人沙滩或者旅行社宣传的也好,说私人沙滩无非是可以散步看美景,没有说可以私自下海游泳,这算是一个个人行为。
痛心,湖南一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14岁男孩同天溺亡
7月29日晚,湖南岳阳蓝天救援队队长陈华接到通知,岳阳县新墙镇高桥村刘辛山屋场一水库2名男孩失踪。当晚11点52分,救援队完成打捞工作,2名男孩已无生命体征。据当地媒体报道,2名遇难男孩均为14岁,系同年同月同日生,当天同行去游泳共有4人,另2人已安全上岸。队员们发现水下有许多水草,给救援增加了难度,陈华提醒:夏季来临,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到危险水域游泳。
游客溺亡肯定是个人承担主要责任,况且宣传海报是旅行社提供,酒店并无标注私人沙滩字样,因此海报不能视为酒店的要约,酒店管理范围并不包含私人沙滩。本案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应当是旅行社(因为其海报宣传页给游客造成误导,并因该误导造成人身损害)和救生员雇佣单位(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救生员未及时下水),但两者责任合起来不应超过20%,在此还是奉劝光大游客注意安全,水火无情,灾难的发生就在一瞬间。
深圳游客在巽寮湾“私人沙滩”游泳溺水身亡 酒店称无责任
近日,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湾一游客爆料称,因看到中介广告,惠东巽寮湾六悦海尚湾畔度假酒店有私人沙滩,于是10月2日从深圳前往惠东入住了该酒店,当日下午,自己的一位亲属在酒店外面的海域游泳不慎溺水,因救援不及时,经抢救无效身亡。爆料人称,沙滩旁没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及履行救援义务的不及时,存在公众安全问题。酒店方称,沙滩属于公共领域,客人出事地点不在酒店经营范围之内,溺亡者亲属质疑酒店方存在虚假的广告宣传,同时推脱事故责任。
游客在酒店私人沙滩游泳溺亡,酒店:事发地不属管理范围
10月2日,广东惠州,一游客在酒店“私人沙滩”游泳时不慎溺亡。游客家属称,酒店曾在第三方平台打出“私人沙滩”广告,让消费者误解该区域较安全。酒店回应,宣传与酒店无关,沙滩不属管理范围,将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