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恶劣的猥亵和伤害他人竟然不是刑事案件?公共场合聚众猥亵殴打他人,把受害者打进医院,这妥妥的就是涉黑呀!竟然只是拘留,而且三个同伙被找到的情况下,另外两个身份竟然还没有确定?就这办案速度和态度,让人气愤又匪夷所思呀!当地警方这样的办案速度和态度,以及轻的离谱的处罚,个人觉得,他们已经不能办理此案件了!
事情原委是这样,顾女士在和朋友吃饭,突然隔壁桌一个男的就过来对她搂搂抱抱,顾女士表示反对,随即遭到他和他朋友共五人的殴打,顾女士被打成脑震荡。目前警方行拘了其中3人,有两人身份未定,顾女士觉得他们应该被刑拘而不是行拘,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性骚扰被拒绝还聚众殴打他们,你觉得该负刑事责任吗?
这伙人也忒嚣张了吧,自己性骚扰别人被拒绝,还伙同朋友围殴对方,真以为这天下就是你们的?该不会又要叫嚣着自己的爸爸又是谁谁谁吗?管你是什么东西,在这法治社会由不得你们胡来,把人家女士打得那么惨,就必须刑事拘留!该赔的赔,该罚的罚,该坐牢的就得坐牢,再不打压一下这种气焰,这些人真的眼睛不知道往哪里长了!
大快人心,25岁女子夜宵摊拒性骚扰遭围殴续,警方:3人被拘2人身份未定。原来是顾女士和朋友吃宵夜,突然中间坐过来一个陌生男的,对顾女士搂抱骚扰,顾女士反对,就遭到了这名陌生男子和他朋友的殴打。而这名搂抱的男子事后辩称,把顾女士错认成男的了。这样的男人可耻,必须严惩。
实在是太嚣张了,还声称把顾女士当作男子了,这是什么蹩脚的谎言?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子的主观意识恶劣,对他人骚扰,还对女子进行围殴,希望能加大惩罚力度。
虽说没达到轻伤级别,但就这件事情的恶劣程度来说,我还是觉得行拘13天的惩罚,还是太轻了。建议以后将这类记录,都纳入到个人征信当中,让这些嚣张违法的人,以后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