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名13岁女生的尸体在河里被打捞,法医称死因为溺亡,但其父亲张某却对此质疑。因为在女儿同学陈某家里发展女儿手机,并且恢复手机数据后发现女儿生前被性侵的视频。手机为什么会在陈某家?而女生张某却在河里?视频谁删的?女生死后还有陌生号码登陆过微信,这些都是谁操作的?疑点重重。同学陈某就算没有嫌疑他也是知情人。
在同学陈某的家中找到了女孩的手机,这是当地民警告诉女孩父亲的,手机怎么落在陈某家里的,此前女孩父亲询问她的去向,陈某为何不告知此事,却说不知道?这难道不是疑点?警方不予立案是什么原因?一句简单的“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恐怕打发不了吧。
把女生的漂亮,装扮划入性侵因素中,那意思是说性侵的产生压根在于女性自身,却不是罪犯自身的品德败坏,法律意思薄弱。作为文明的大学殿堂,这种说法明显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尊重,会误导人们潜意识里认为性侵发生,女生的过错更多。相关单位在发放手册时还是要注意用词规范啊,毕竟这手册也是你单位文化的一种,代表着你们的形象。
女生爱美是天性,又不是生活在原始时代,打扮怎么了?被性侵是因为女生各种问题,难道不是因为嫌疑人的问题吗?如果那些不打扮穿着朴素也被性侵的,怎么解释呢?这写的把原因全归女生身上。
横县警方相关人士称,今年7月底,他们经侦查后给张倩父亲发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称,他于今年6月29日提出控告的女儿张倩在当地一废弃石场水坑处死亡一案,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但溺亡女生的父亲认为案件多有疑点。 ①张倩的手机在那名陈姓同学家中找到了,“但我发现手机里的微信、QQ和电话通讯录全部被删除了。”此说遭否定。父亲不服,花钱请专业技术人员将女儿手机里面的数据进行恢复。他自称,数据恢复后手机里有一段女儿遭性侵的视频,现场位于一块草坪上,女儿惨遭毒手。除此之外,还有女儿遭其他女生殴打的视频。 ②其父说,女儿死亡之后,她手机显示曾有多个陌生电话登录过她的微信,如今那些电话全部停机。 ③其父称“她随身佩戴的一块价值600多元的玉佩也不翼而飞。” 不知道该父亲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当地警方怎么会没有发现且不予立案?这名孩子的死与校园暴力、性侵有没有关系?务必严肃调查!
既然被逮捕,基本上肯定是因为性侵,可性侵和发生性关系很难区别出来,很多女性状告性侵,都是以失败而告终,此案不知结果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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