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高三培训班的班主任刘某请莉亚和嫚嫚两位女学生吃晚饭,然后提出开房喝酒。开房后刘某提出要抱她们,其中一名女生被强行动手动脚,她们直到第二天凌晨五点才离开酒店。所以这一夜有没有太平?高三的女生应该有自主安全意识了,两个人一起都不会拒绝和逃离吗?如果非自愿,很多时候有求救机会。老师是渣,但是女生保护自己也很重要。
我是10名女学生54年后否认被老师性侵的当事人——汪康夫,应“第一人称voice”栏目(潇湘晨报×腾讯新闻)的邀请,来谈一谈我54年来的伸冤之路。 1966年5月16号晚,社教组的组长突然带领公安到学校把我抓起来,随后莫名奇妙地判决我强奸女学生2名,猥亵女学生10名。我不服气,但上诉被驳回。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1980年莲花县法院调查时说,“汪平常接触女生多,又懂得一些药,还懂得按摩,在各种场合接触女学生,因此就这些情况,工作组进行了反映。” 我当班主任带的班级相当优秀,流动红旗几乎都挂在我们班,当时我和男学生、女学生都接触比较多。我猜测因为我父亲是国民党军官,家庭成分不好,我才会被抓。我在二审判决的委托宣判笔录上写道,我没有强奸女同学,但之后还是被送到鄱阳湖农场接受劳改。 1976年我出狱以后,我四处打听当年说被我强奸的学生的下落,找到了洪仔妹和尹福珍,给她们写了信。没想到她们马上回信,一个人说,“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不知道谁把这件事搞到我的头上来”;另一个人说 “如果说因为强奸了我而判刑,实在是冤枉,我可以出庭作证”。我把这两封信交给了法院,但是他们说我串通证人。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怨过那几个女学生,因为我们师生感情都是很好的,当年她们也是迫不得已。 1978年听广播里说文革中的错案可以平反,我就提出申诉,但被以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了申诉。我一直坚持向法院申诉,1980年,莲花县法院找了法官和两个写举报材料的人进行调查,证词认定学生当年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可还是被驳回申诉。1986年吉安中院跟吉安检察院联合调查,结论是立案程序不正常,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但还是被驳回。之后给江西省高院写了申诉书,可就像石头扔进了大海一样,没人理我。这么多年我一直翻看这些材料,结论我都背得滚瓜烂熟了。 1980年前后,我当代课老师,每个月的工资有30块。1985年,教育局开展“最佳一堂课”活动,我获得了一等奖,还因此公费去北京旅游。教育局请我去县城的实验小学代课,但是我拒绝了,因为工资只多了两块,我的收入不够。其次要是我做得不好了,他们会说你们学校有个劳改犯。我一直干到了2013年,那时师资队伍力量提升了,不需要代课教师了。我家里有四个孩子,那时除了上课,我还种地,主要种些水稻、瓜果蔬菜,还孵小鸡、小鸭来贴补家用。我和村子里的人不怎么接触,但大家都知道我是教师教了那么多年,在他们的印象中来说是好的,做得很不错。 这些年我一直奔走于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和人大等等部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1985年,有一位女法官进行了4次调查报告,最终1987年给我的答复是驳回申诉,维持原判。当时她说了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你说的情况我都清楚,坦率地跟你讲,我不是包公,也没有尚方宝剑。”我明白了她无奈的心情,这个案子是不能由个人拍板决定的。 2016年媒体报道了这个事件以后,江西省高院曾承诺会在两个星期之内与我联系,可结果两个月以后,我和律师到省高院,他们却拒绝受理。那时我的学生也看到了新闻,就商量着帮我。李利元是当年的班长,他联系了那些女学生,但我劝他不要,因为我怕法院那边又说我串通证人。 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复查,说三个月之内会把结果告诉我。7月29日,又以原卷无法调取为由,中止审查。我就打电话问了,他说管这个案卷的人,因为眼睛还是哪里生病了,无法拿到档案。我问他们其他的工作人员呢,他们说这个人把档案放在保险箱里,只有他自己能开。我认为这是他们的托词,有个词叫“人微言轻”,中止审查对我不公平,又不知道要等多久,可是他们一直没搭理我。 这么多年我的子女还有其他人都劝我算了吧,但是我不想放弃。法院从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却让我用一生的时间证明自己无罪。这样奇怪的案子怎么能够没有天理,强奸犯的影子一直跟着我,我一定要等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今年78岁,现在有心脏病、胃出血等多种疾病,还在吃药,就算走也得清清白白地走。回顾我的一生除了家庭出身,我没有任何愧对社会,特别是我的学生的地方。我不想让我的子孙,有一个强奸犯的祖先。
网课老师上课打盹被处罚,感觉处罚有点重,因为春乏秋困也是身体适应过程,上课并没有播放,有时候网络卡顿,刚好画面闭上眼睛的也有,就算是真的打盹,也没有播放,学生上网课,在观看做好的或者已经录制好的ppT视频,老师接受提问,解答,并非在讲解中打盹,再说了,老师在讲解,也就是再不停说话还咋打盹啊? 因此,个人觉得这处罚过重,不再承担教学任务,并给予处分,也就是这位老师不再出现在课堂上,比起那些有违师德的猥亵,性侵等等行为的假老师,我个人会选择这位打盹的老师任教。
想不通,这两位女生怎么会同意跟异性老师去开房的?如果不想去,大喊救命,完全可以逃脱得出来吧?这位老师也是胆子大,不顾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声誉带两位女生开房,是被自己的性欲冲昏了头脑吗?还是本身就是个龌蹉不堪的人?建议对这种人永久拉入老师黑名单,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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