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布”微信公众平台信息,2022年3月16日,赣州市奉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消息,林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
核查,2022年3月11日,林某在工作日未执行休假办理手续,擅自离岗到福建省漳州市去玩。3月13日,林某从泉州市返赣后,未依照江西省疾病预防公布应急风险分析规定积极向所属小区(村组)、企业汇报,也未按要求积极到相应医院开展病毒检测,直到3月14日18时,同乘去泉州市去玩的卢某病毒检测为呈阳性后,县120急救车将其带至特定防护点,经病毒检测林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林某的方式造成多位紧密和次密切接触者防护,给全乡疫情防控工作中造成比较大风险性,导致欠佳社会影响。
林某的个人行为违背党的组织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22年3月19日,经县纪委政协常委会科学研究,决策对胡某开展立案审查。现阶段,案子已经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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