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飘摇的A股上市公司ST中安(600654),近日发布了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组的最新进展。该公司于去年底收到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通知书》,ST中安近日发布公告表示,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重整申请是否会被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此,维权律师表示,无论公司是否因此进入重整程序,都不影响受损股民对其发起索赔。
股民索赔已有生效胜诉判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表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ST中安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也将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不利影响。目前ST中安股民索赔诉讼时效仅剩最后一个月,投资者应抓紧时间,万一错过时效则获得赔偿的希望基本归零。
根据今年3月ST中安发布的诉讼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4,688例。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09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62,157,209.34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 3,509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2,911,312.87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82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590,966.16元。
根据示范性判决确定的内容,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ST中安,并在2016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公司再发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1日,ST中安第三次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000万元到-91,000万元,因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且存在重整事项,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中安虚假陈述系列案件示范性判决最终认定,除ST中安需要赔偿投资者外,中安消技术也需承担连带责任、招商证券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刘鹏律师指出,其代理的案件中多数投资者已经收到法院的判决且获赔了招商证券主动履行的赔偿款。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ST中安的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5月27日,仅剩月余,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受损投资者需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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