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寅的家族任江南织造时,因屡次接驾造成巨大银钱亏空。康熙心知肚明,也曾设法弥补,例如让曹雪芹祖父曹寅及苏州织造李煦轮流担任两淮巡盐御史,又命曹、李两家垄断江南人参生意……大概皇上的照顾力度仍然不足,曹、李两家还不断向主子申请新“项目”。譬如有一年,曹寅就主动提出:能不能把全国14座税关的“铜斤”采购交我一人承包?
在清代,铜钱作为主要流通货币,由国家垄断铸造。外省不论,在京师,则由宝泉局、宝源局包揽,所需大量“铜斤”原料,通过税关采买供应。每年共需铜斤350万斤,此前分别由张姓、王姓两位官商承包,承包金额是每年白银五万两。
曹寅深知这里大有油水,可怎么才能把这块肥肉夺到口呢?他提出一个诱人的计划:朝廷先借我10万两银子做本钱,经我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每年可上交银子12.5万两(是张、王两家的两倍半)。连办八年,总数就是100万两!刨去预支的10万两,八年可向皇上贡献90万两盈余!
这个计划的确有竞争力!因为这钱是直接交付“内库”,也就是皇上内务府“小金库”的。如此一来,皇上八年中可多收50万两,康熙又焉能不动心?不过皇上毕竟是皇上,康熙并没有马上答应,他还要看看另一方的反应。
果然,张、王也不甘示弱,马上说自己初次承包铜斤项目,业务不熟、估算不准,经过一段实践,发现确实大有潜力可以挖:全部铜斤算下来,一年可上交14万两白银,八年下来,连本带利就是122万两!刨去预支的本钱,比曹寅的估算,总数要多出22万两!
最终经内务府合计,康熙发话:把铜斤交给一个人办理,毕竟有风险;还是交给三人共同办理比较稳妥。于是乎,曹家硬是虎口夺食,从张、王手中夺得龙江、淮安等五关铜斤,三家共同预支本钱10万两,八年交库白银122万两。
由于康熙一锤定音,一场暗流涌动的皇家“工程招标”至此尘埃落定。然而这样一场风波,颇值得深思。
首先,铸币是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如此重大的工程中,皇帝偏偏要来“抽头儿”,倚仗手中的权力,在原材料上分肥取利,充实自己的私囊!此行此举,不免令人齿冷。
其次,此事让人领略了封建时代“国家工程”的贪渎真相。例如,承包商最初交纳的承包金额只有每年五万两;曹寅一下子把这个数字提高了一倍。而经过博弈,最终的金额竟相当于最初的280%—也就是说,如无曹寅半路杀出,在这项国家工程中,奴才比主子赚的还多得多!难怪曹、张、王几家争得你死我活,在主子面前几乎闹到失态的地步!
当然,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奴才互相攻讦,主子只需坐收渔利,笑看效益成倍增长。这也成为康熙处理君臣利益分配的得意之笔,他有意无意地运用“工程招标”的手段,赚得盆满钵满!而曹寅横刀夺爱、空手套白狼,是这场官司的另一个赢家。
此事引发的第三点思考是与现代某些工程招标的比较。此事的发包人康熙,同时又是利益相关人,绝不会因贪图承包者的一点小恩小惠,放弃终极利益,因为国家这份“大产业”就是他自己的。而某些现代工程发包者,他们是替国家打工的,在他们心中,自家钱包的鼓瘪比国库的盈亏更重要。若让他们来主持这场争端,他们肯定会在收下张、王的大“红包”后,仍以五万两的低价让对方续包。至于曹家,如果没有更大的“红包”伺候,判其出局的理由并不难找。
现如今,封建皇帝早已灰飞烟灭,国家从理论上讲是全体人民的。不过人们倒是希望负责国家工程发包的“打工者”有一点“帝王”心态,看好国家这份大产业,千万不要三文不值两文随便包给什么张、王、曹、李,只是为了揣进自家腰包的那点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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