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1世纪了,还有女性因为不能生育被虐打致死,女性还是不是人?
这个新闻看得人非常气愤,可怜的女人被当成生育工具,一旦不能完成生育任务,就被老公毒打,公公婆婆袖手旁观。无法想象都到了21世纪,妇女解放运动都轰轰烈烈进行了半世纪了,男女平等这种观念依然没有深入人心。在神州大地的某个角落,还有女性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还有一群法盲等着践踏她的尊严,在搞封建社会那一套人身依附。我有点疑惑了。这个方洋洋和我,生活在同一个中国么?这个被老公打死的女人方洋洋,她不是半边天,甚至不是一个人,她只是一个物件。不知道她被打死的时候,她的老公有没有一点点恻隐之心,她的公公婆婆袖手旁观会不会有一点良心不安?但他们这家人的冷血,终于让全国人民看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就那么没了,不知道作何感想。等待法院正义的裁决,可怜的方洋洋,请你安息吧。
女人因为不能生育,被虐待致死。原本一个正常人,被殴打,虐待,关在猪圈里,没有吃没有喝。死的时候只有60斤,这个人经历了什么?恐怕她经历的生活。比直接被杀死还要难受。然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最严重的只判了11年,这恐怕是对生命的不公吧?这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甚至比故意杀人更严重,更恶劣,更残暴!判的太轻了,是真的太轻了,应当给与重罚!
终于判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相比起之前的结果来说看起来加重了,但是一个年轻的女孩被虐待致死,凶手最高判了11年,最轻的仅仅是缓刑,你怎么看这个结果?
一审公公被判3年,婆婆被判2年2个月,丈夫判2年缓刑3年
因无法怀孕、夫家与娘家人矛盾纠纷等原因,山东德州女子方某洋长期被夫家人虐待,并在2019年1月31日被多次殴打致死。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公公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刑三年。婆婆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刑二年二个月。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判决下达后,方某洋家属认为量刑明显畸轻,向德州中院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
11月16日,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告诉记者,妹妹方某洋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至今,对方也没有道歉。”
据方某洋的表哥称,方某洋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有精神病,方某洋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孩子身体健康,只是有些反应迟钝,以前知道她在婆家过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
据三名被告供述,因为方某洋曾流产,并且一直未能怀孕,全家人都很气愤。刘某英供述,方某洋与张某结婚,开始都不知道方某洋精神状态不好,再后发现她行为异常,才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再后他们发现方某洋无法怀孕,通过就医检查和打听方庄村知道是因为她之前和她村的男人流过产。
刘某英供述,为了娶方某洋,夫妻花光了所有积蓄,结婚后全家人都很渴望拥有一个孩子,因此,流产不能怀孕这个事让全家人都很气愤,当时只是口头数落她。直到2018年7月,张某去看望方某洋生病的父亲时被打,其气愤不过就开始让方某洋在家里少吃饭,多数时候一天就吃两顿饭,吃三顿饭的时候很少。
方某洋犯病不听话的时候,刘某英就会打她。打过太多次,具体次数记不清了。公公张某林和儿子张某也打过方某洋,张某林打的次数最多。因为娶方某洋欠了很多外债,喝完酒后,张某林喜欢发泄,就经常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出事那天,张某林也喝了不少酒,打了方某洋,还拿剪子剪掉了方某洋很多头发。刘某英还听见张某林拿方某洋的头撞墙的声音。
丈夫张某供述称,因为方某洋不会做饭,还不少吃。他们就凶她,后来,方某洋不敢和他们一块吃饭了,再后来到饭点干脆不叫方某洋吃饭了。他们出门就把大门锁上,把方某洋自己留在家里不让她随便出去。
我没看错吧?丈夫本来是判2年缓3年,现在成了判1年8个月缓刑3年,越判越轻了?啊???
山东禹城方洋洋案宣判:公公婆婆分别被判11年、6年,丈夫被判缓刑
2021年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方洋洋之母杨兰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被告人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妇联、残联等社会各界代表70余人旁听了庭审。(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儿媳不孕被虐死案”重审改判,为什么丈夫还是不用坐牢?
因为法院认定丈夫是虐待,不是故意伤害!
禹城市人民法院将公公由3年改判为11年,婆婆由2年2个月改判为6年,最直接的原因是定罪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虐待罪”变成了“故意伤害罪”。虐待致人死亡,刑法最高也只能判7年有期徒刑,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点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导致儿媳妇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案发当天,公公先用棍子打了儿媳妇三回,之后婆婆又打了一次,这才导致儿媳妇在重度营养不良的基础上被打死。也就是说公公婆婆打人的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而丈夫和公婆长期虐待导致的营养不良、寒冷冻伤是导致她死亡的辅助死因。
因此,法院认定,在案发当天,公公婆婆用棍子打人导致儿媳妇死亡这属于故意伤害,丈夫当天没有参与殴打,但他之前的行为属于虐待,加上他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因此从轻处罚,判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