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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竟是这样 购重疾险后患癌理赔遭拒并被退保

时间:2022-01-07 04:08:20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一般不提供体检报告的健康险都有两年的不可抗辩条款,这是《保险法》里的内容。保险公司当然要拒绝理赔绝。有问题的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保险代理人。追责也是追责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有啥关系?除非能证明保险公司伙同保险代理人行骗。

原因竟是这样 购重疾险后患癌理赔遭拒并被退保

简单来说,就是张蕾投保之前有宫颈疾病,保险代理人给她推销保险的时候她就如实告知了,但是保险代理人觉得问题不大,不影响投保,甚至还指导张蕾在“妇科疾病”询问一栏中勾选了“否”。结果问题来了,张蕾完全是在保险代理人的指导下完成了所有流程,但保险公司认为张蕾隐瞒了自己的病史,所以拒赔,怪谁? 2019年4月,华夏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的一名保险代理人向张蕾推销一份重疾商业保险,“这个人一直是我的微信好友,我原本不想买的,因为公司已经给我们买了重疾险,但在他的劝说下,想着多一重保障也没有坏处,就买了。”张蕾说。 2019年6月2日,在保险代理人的推荐下,张蕾购买了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华夏常青树多倍2.0版重大疾病保险、康平意外伤害保险、华夏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四类险种,并一次性支付了首年保费11735元,其中重疾险每年保费为11500元,需缴纳20年。 该合同条款中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有100种,其中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等。 在购买保险一年半后,2020年12月,张蕾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同月18日她进行了乳腺癌手术。术后第三天,她联系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要求就乳腺癌手术的费用进行理赔。“手术费一共花了几万元,但后续还要一直进行化疗、放疗和药物治疗,目前是每三周要去医院进行一次化疗,一次费用约1万元。我购买的重疾保险保额是50万元,如果正常出险,应该获得50万元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拒赔,“他们说我当时投保时有宫颈疾病的就诊记录,而没有告知保险公司。” 对此,张蕾说,在投保填写“个人情况告知书”时,她就曾明确告知保险代理人,自己因宫颈疾病正在治疗,是否影响投保?但对方表示没有住院记录就不会影响投保,并指导张蕾在“妇科疾病”询问一栏中勾选了“否”。 张蕾说,多次协商后,华夏保险公司又要求她提供妇科疾病的复查结果,她提交了材料,3月26日,她收到了《理赔决定通知书》,称由于“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公司不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退还保费23000元。 当时负责张蕾保单的保险代理人表示,在购买保险时,张蕾确实如实向他说明了自己有宫颈方面的疾病,也在医院就诊过,“我当时去问了公司同事,他们说影响不大,就正常签了保单,现在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我也很诧异,作为保险代理人也很为难。”该代理人说,他目前已经离开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但也在协助张蕾和公司进行沟通。 “我们查阅了就诊记录,发现她2013年起有多项疾病的就诊记录,包括高血压、阴道炎、宫颈病变等既往病例,但在投保时填写的《个人情况告知书》上都勾选了‘否’,比如第12条‘您是否因患乳腺疾病、妇科疾病而接受过医师的诊查、治疗、用药或住院手术?’也勾选了否,相当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张蕾在线下把情况告知了保险代理人,但投保是在线上进行的,需要投保人亲自操作,出险时也以保险合同上《个人情况告知书》里告知的内容为准。 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张蕾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存在宫颈疾病,保单将会做延期处理,直至张蕾提供健康证明,才能继续投保,“所以追溯到当时的情况,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就是不承认合同,将保费退还。” 对此,张蕾表示,自己都是按照保险代理人的要求进行填写的,“当时他说没住院就不影响,可以勾选‘否’,我才这样选的。”而上述工作人员提及的高血压病史,她称自己从未患有过高血压,更没有过就诊经历,“术后我还因为血压低晕倒过两次,怎么可能有高血压?”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则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张蕾的“高血压就诊记录”。 此外,张蕾还认为,保险公司既然可以调取她的既往病史,应该在审核保单时就进行调查,拒绝承保,而不是在出险时才告知她无法承保。 对于张蕾的说法,上述华夏人寿保险工作人员称,公司在投保时确实有核保环节,但由于张蕾的《个人情况告知书》没有显示异常,所以公司没有查阅她的就诊记录和身体报告。

这个事情是保险公司不讲武德了,按理说,审核投保人信息时就应该去核对投保人的各种就医信息以及身体健康信息,同时做出是否延期,为什么要延期的说明,而不是投保人通过一切信息,交了几万块的保险费以后,需要理赔时再来扯皮,这样谁也不会服气啊。 我们买保险,肯定就是给自己一个后路、底气,而不是给自己添堵的!

投保也能“宽进严出”?

北京市民张女士,2019年购买了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投保一年半后被查出乳腺癌,她要求出险时,保险公司以她投保前患有宫颈疾病等而未告知拒绝理赔,认定她存在“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取消保单,并退还了23000元保费。 张女士则说,当初投保的时候自己正在治疗宫颈疾病,但保险代理人说没关系,还给自己勾选了之前没有任何疾病的选项。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保险公司可以调出张女士之前的就诊记录,为什么一开始不去调呢?你一开始就调出来,直接拒绝不就得了? 难不成,保险公司也在玩套路?先让你花钱投保再说,将来不生病最好,一生病,咱就查查你之前到底有没有其他疾病,然后拒赔? 这种宽进严出的把戏,最终坑害的是投保人的利益。

购重疾险后患癌理赔遭拒并被退保,华夏人寿:未履行告知义务

2021年2月22日,张蕾前往华夏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提交了医院病理材料、消费记录等理赔材料。然而在审核后,保险公司方回复她的结果是“拒赔”,“他们说我当时投保时有宫颈疾病的就诊记录,而没有告知保险公司。” 北京市民张蕾(化名)2019年购买了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投保一年半后被查出乳腺癌,她要求出险时,保险公司以她投保前患有宫颈疾病等而未告知拒绝理赔,认定她存在“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取消保单,退还了23000元保费。 对此,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4月22日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虽然张蕾与线下保险代理人就病情进行过沟通,但投保是在线上进行的,由于张蕾在线上对高血压、妇科疾病就诊史等情况点击了“否”,相当于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澎湃新闻)

投保是为了什么呢?无非就是为了花少量的钱,在自己得到重疾的时候能得到保障。况且客户已经交了23,000元的保费,这个费用并不低。交了这么多年保费到了用的时候只是单纯的返回了交的钱,这并不合适。保险终止合同有两种情况,一就是退保,返还的应该是投保人的现金价值,而不是是所交的保费。二呢就是出险理赔后终止合同,客户只是被返回了所交保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我给孩子投保的就是这款华夏的常青树产品,也是缴费20年,这样的事情出来,让我的心里很纠结。

律师表示,参保时跟业务说了患有的疾病,但保险业务员说不影响投保,人家就是尽了告之义务了,说白了,这事儿投保者才是最无辜的。参保人哪知道那么多细节,业务员说能参保,人家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一份商保,而且跟业务员说了得了宫颈类疾病,说没问题了,交了钱,那合约成立了,现下人家需要出险,保险公司却退保,合着人家这钱就是出去转了一圈。业务员为了拿提成拿业绩,恨不得什么都敢应承,最后出险的时候各种不行,保险行业到底有没有个谱啊。就是因为得了重疾,职工医保不够看病的,才会对商业医保有需求,而保险公司推出重疾险也是要服务这类的防患于未然,而且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保险的时候,肯定有过测算,出险率肯定是低于投保率才会推出。既然现在卡在告之上,那员工培训的时候就要严格做好口径输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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