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警方发布情况通报,撞人者与被撞者曾同为村委会干部,双方因工作问题素有矛盾。事发前被撞者曾开车别撞人者的车,后来撞人者驾驶路虎赶到村委会,将被撞者撞倒后,进行了殴打。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路上别车,那算是交警管辖的范围,但是对方步行,你在他身后开车撞他,这最少也是故意伤害了。万一撞死怎么办?考虑过吗?还是撞人撞习惯了?
至于很多朋友关心的村干部开路虎问题,这个倒是没必要深究,北京的农村,和别的地方的农村肯定不一样啦。
如此霸凌,如何做好村干部,驾驶路虎车撞倒他人,这明显是故意的,下车之后还殴打,经过调查,双方存在工作上的矛盾,所以才会如此,那么对于打人者,必须严厉惩处。
好家伙,到底是多大的工作矛盾呀,值得犯法?这一下撞得,故意伤害罪没跑了。况且,都52岁了,这点儿自制力都没有啊,因为一点矛盾丢了公职,值当吗?
不管有什么矛盾也不能伤害他人啊,故意伤害罪构成了是很严重的,普通人都知道犯法的事不能做,何况还是村干部,意气用事只会害人害己!
村干部知法犯法,故意开车撞人,然后对其殴打。原因就是双方素来有些恩怨,才使得村干部开车撞人并打人。这个故意伤害罪是实锤了,到底是有多大仇,至于把自己的前途都搭上了,这样知法犯法,恐怕是“乌纱帽”不保了吧。冲动啊,太冲动了。
村干部开路虎撞人:双方素有矛盾。这村干部胆子也是很大了,敢开车撞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么,这样的村干部任职期间会干实事嘛!我表示很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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