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老人遗产的方法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以下原则分配:《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家属能用担架把老人抬进不动产交易大厅,或许是怕老人突然有什么意外,事后办理房产过户业务时会比较复杂。事情没交代清楚,不好评论,家属的行为虽然有些不近人情,但能理解。 2,如果房产交易中心可以给特殊人群上门服务的规定大众都熟知,家属不至于这么麻烦用担架抬去过户,预约上门这么人性化的服务谁不想用呢?何必折腾老人也折腾自己,毕竟类似的报道太多了,希望所有对民众服务性的部门都有给特殊人群上门服务硬性规定,让老百姓在办理类似事物时有方向,就像去银行存钱,会自然而然到窗口办理一样。
老人病情严重,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谁也不敢保证清醒多长时间,办预约倒是可以,万一工作人员刚到医院,老人又糊涂了咋办?让工作人员一直在医院等着也不合适。人都有老的时候,提前先把涉及产权的遗产处理好,手里留点现金就可以了,儿女们也省事。
服务不仅有效度,更要有温度。早前有很多类似的事件都得到了曝光,之后相关单位也进行了赔礼道歉等补偿行为。这次虽然交易大厅表示是事先不知情,但也给提了个醒,服务到位之后宣传也得到位,不要让类似的事件再发生。
房 过户手续经办流程越来越严谨,必须要有本人签字,这是为了保障财产的安全。不光是房产交易大厅,银行或者一些待遇领取的经办机构都是这样的。虽然很多咨询的人觉得提交的材料有些多或者必须本人签字比较麻烦,尤其是代办不可以的情况更是引发种种矛盾,但反推过来也是对双方的保护。比如北京市给无保障老人每月发放的无保障待遇,虽然钱不多,但领钱的大部分都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有些老人账户变更什么的只能是子女或者亲属去办,银行是必须要确认老人本人是否愿意这样操作的,对于意识不清和腿脚不便的老人是要预约上门服务,现场拍摄视频和签字确认,这也是对老人利益的保障。涉及到丧葬费领取,与去世人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需要开关系证明,这其实是因为经办单位没有能力和条件去甄别领取人和去世人员是否是真的亲属关系或合法的领取人,才需要一纸证明。有些事情并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折腾人,还是希望多一些了解和理解吧。
家属为什么挑老人状态如此不好的时候来办理?不怕颠着老人?这种大事明明就可以提前计划好,商量好啊。如此唐突,不仅给办事单位添了麻烦,也很让人怀疑你们的用心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