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司机也是挺无辜的
交通安全心理学中把这叫做“人类眼睛的“明适应”和“暗适应”,进入隧道时有一个“暗适应”的过程大约5到30分钟,记得减速,开车灯!出隧道有“明适应”过程,一般比较快,大约需要几秒钟就可以适应了。
本身隧道就不是轮椅可以走的道,哪个司机能想到自己前面会有个老人开着轮椅,做梦也想不到呀!而且老人还是当机动车一样走路中间,你但凡靠边可能司机都还能反应过来。再加上刚好遇到出隧道口,那几秒司机相当于是失明的,就算及时发现,那速度也不是一下就能刹住车。
从视频里面看的话,隧道内视线不清晰,看了好几次,都是发现老人的时候已经撞上了。隧道多数在高速上,老人坐轮椅不是机动车怎么上的高速还是挺疑惑的。这个主要责任还是老人自己的,隧道没有监控,还好有行车记录仪拍下全过程。
交警人士解读老人坐轮椅进隧道被撞:都有过错 具备特殊性
3月24日,贵州黔东南,一辆小车在隧道内撞上一名乘坐电动轮椅的老人,91岁老人当场死亡。目前,事故双方已达成初步协议。一位从业多年交警人士解读称,机动车道上老人轮椅是不允许通行的,事发点在隧道口,司机视线会受影响,严格意义上这也算追尾事故,但追尾的是轮椅车,后车司机应保持安全车速,观察通行情况。同时为了保证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在隧道入口处会标明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车主也太冤了,谁能想到会有一个电动轮椅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我曾经在路上见过电动轮椅,但是他们都是走的非机动车道,也就是我们说的自行车道,现在车那么多,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都很不安全,别说轮椅了。
91岁坐轮椅老人隧道内被撞身亡 ,警方:双方已达成初步丧葬协议
3月24日,贵州黔东南,一91岁老人坐电动轮椅在隧道内行驶时不幸被撞。26日,凯里交警通报称,被撞老人当场死亡。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肇事驾驶员与死者家属已达成初步丧葬协议。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车撞人,还撞的是老人,这于情理肯定说不过去。但就像很多人纳闷的,隧道里怎么会有行人呢?何况就算不是老人,轮椅什么时候能走机动车道了?老人已经去世不应该多指责什么,但这种问题不能老就有理,弱者有理,那只会让更多累死悲剧发生。所谓强光从隧道口射入影响视线都是借口,如此说来个个司机“闭眼开车”都应该出隧道撞车,现在不是那么回事。超车,甚至超车过程中还可能超速,一般隧道车都限速开得很慢,所以司机肯定有主要责任,但轮椅老人自己也确实有问题。
弃暗投明也要适应期:光的明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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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在贵州凯里滨江路附近的一条隧道里,一辆出租车原本紧跟前方面包车行驶,后其选择变道超车。此时,强光从隧道出口射入,严重影响到驾驶员视线,等其发现电动轮椅车时,已来不及处置,撞向电动车。截止3月26日消息,驾驶电动车的老人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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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体需要在复杂的环境下生存,而视觉信息对维持生存非常重要。然而在自然环境下,光的亮度差异很大,于是生物就进化出特殊的本领来应对这种亮度差异很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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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用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的协作来应对的。视杆细胞主要感受弱光、暗视觉以及没有颜色的视觉,视锥细胞主要感受强光、明视觉以及有颜色的视觉。也就是在暗光下,视杆细胞起作用,而在亮光下视锥细胞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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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环境明暗切换时,大脑也不知道究竟是用视锥细胞的信息还是视杆细胞的信息。它会试图从两个信息中景象,看哪个更清楚和更稳定,大脑会相信更清楚和更稳定的那一组信息(大脑是要预测避险的,不喜欢模糊不稳定的:就像你平时想不起一个人的长相时,要么用心思想起来感觉很痛快,那么就忘记去想这个人;总之不希望一直处于模糊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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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重构景象,还是再获取补充信息,这都需要时间和过程。这便是光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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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处到暗处,到眼睛能完全看清周围的物体的过程,称为暗适应。反之,从暗处到明处则称明适应。一般来讲,明适应的时间要比暗适应的时间为短,前者几分钟,后者要几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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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过程的时间长短(即正常值),随测量方法不同、各人的个体差异不同、职业不同、训练的程度不同而不同。如从事坑道作业的矿工、长期从事暗室外工作的人员,其适应时间就明显较一般人为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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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需要适应时间,所以司机开到隧道出口时,强光从隧道出口射入,严重影响到驾驶员视线,从而容易诱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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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电动车上了机动车道,这个问题是人祸,就不是光物理能解释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