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无偿帮杜女士接送娃两年,出意外张女士应该为其负责吗?本来也是因为顺路,加上也是两家交好才会顺便帮忙。出现意外谁都不想的,如果还要求赔偿就过分了,就几千块钱。我姑姑在村里也是去赶集,有一个妯娌让她坐小电车载着一起去,结果摔了妯娌,医药费也大概几千,可是她没要我姑姑花钱,她也说了她自己要求载车的。
张女士无偿帮杜女士接送娃两年,出意外张女士应该为其负责吗?本来也是因为顺路,加上也是两家交好才会顺便帮忙。出现意外谁都不想的,如果还要求赔偿就过分了,就几千块钱。我姑姑在村里也是去赶集,有一个妯娌让她坐小电车载着一起去,结果摔了妯娌,医药费也大概几千,可是她没要我姑姑花钱,她也说了她自己要求载车的。
嗯,挺好,大家慢慢的就自己管自己吧。很多判定标准挺奇特,借车有连带责任,一起吃饭出事了有连带责任,帮朋友接孩子接了这么多年不要钱但受伤了反而要赔钱,因为接孩子是无偿帮工,倒是卡的可丁可卯。但是扶老人被讹也就退个钱口头道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就算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也要给点赔偿,又成了法律不外乎人情,赔点钱算道义。反正我是不明白了,你们说啥是啥吧。
一审法院判决简直是扯淡,张女士全职妈妈不假,有时间也不假,但人家的生活开支不是杜女士夫妻负责的,帮助接送孩子完全出于好心,两年半时间一分钱没要,一次无意中孩子受伤,一审法院竟然判决杜女士承担5000多的费用,那孩子这两年的接送费是不是也应该结一下?要我说因为几千块钱,张女士两次上法庭,但是认清一个朋友,及时止损,挺值得。
张女士和杜女士是朋友关系,俩人的孩子在同一家幼儿园上学,作为全职妈妈的张女士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内无偿替杜女士接送孩子上学。有一天在接孩子回家的路上出了意外,杜女士的孩子佳佳从电动车后座跌落受伤,住院6天,扣除医保后支付7757.04元,张女士去看望了并留下2000块钱,可以说是很仁至义尽了。事后,杜女士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佳佳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6657元。 我觉得杜女士在要求张女士赔偿各种费用之前,需要将张女士两年半来接送她家孩子的费用先结算一下,也不占她便宜,就按照市场价来算吧。能够无偿帮忙接送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两年半,最起码在张女士看来,她们两个的关系是很好的,但是张女士谈的是感情,杜女士却是来谈钱的。 意外谁都不想发生,但是不能因为发生了意外就将原来做的好事全部都抹除掉,也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张女士。严格来说,这件事最大的责任还是杜女士夫妻俩吧,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接送,别人免费帮忙接送,最后出事了却只会责怪帮忙接送的人,这种人,还是尽早断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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